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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芾逝世
時間
1862年06月09日 ~ 1862年06月09日
地點
陝西
相關人物
張芾
張芾逝世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簡介:

張芾(1814~1862)名黼侯,字小浦。陝西涇陽人。

清道光15年(1835)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庶子,值南書房。大考一等,擢少詹事。

22年4月王鼎自縊後,張以門生至王家,與陳孚恩“共勸王沆”,同意由陳代改遺疏,得穆彰阿賞識,超遷內閣學士,督江蘇學政。25年(1845)授工部侍郎,任滿仍值南書房,旋調吏部;29年(1849)督江西學政。

事件背景:

咸豐2年7月下旬(1852年9月中旬) ,太平軍圍攻長沙時,張奉清廷命偕同在籍尚書陳孚恩組辦地主團練武裝,籌備江西防務。10月中旬,太平軍撤圍長沙,乘雨渡過湘江,11月初3(12月13日)攻克岳州,張率所部駐守九江。

咸豐3年(1853)正月初,兩江總督陸建瀛移駐九江,張率部移守瑞昌。但正月11日(1853年2月18日) 太平軍攻占九江後,清廷卻拿他是問,給革職留用處分,退守南昌。4月中旬,太平軍五萬人溯長江西征,5月下旬進逼南昌。張急奏清廷,調湖北按察使江忠源部救援,使太平軍圍攻南昌3月未克。清廷以張固守南昌城之功,恢復其江西巡撫職。不久,他因截留滇、黔銅鉛銀一事,並為陳孚恩被參劾辯解,被清廷褫奪職務。罷官後,因回陝交通中斷,遂客居浙江紹興。

咸豐4年(1854)以後,張經人舉薦,在皖南進剿太平軍,連老母病亡也未返鄉奔喪,復得清廷信賴,先後授以通政使、左副都御史,並下詔:皖南四府一州軍務歸張督辦。

咸豐10年(1860),太平軍反擊皖南清軍,收復廣德、涇縣等地。張因損兵、折將、失地,先以失機自劾,被革職留軍聽命,後復自請治罪,清廷遂命他把皖南軍務交給兩江總督曾國藩,並允准他回原籍補服母喪。

咸豐11年(1861)2月奉詔督辦陝西團練,會同陝西巡撫瑛棨防剿進入陝境的太平軍與捻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