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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崇曜逝世
時間
1863年12月04日 ~ 1863年12月04日
地點
廣州
相關人物
伍崇曜
伍崇曜逝世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簡介:

伍崇曜,原名元薇,字良輔,號紫垣,商名紹榮。先祖由福建晉江遷居廣東南海縣,乾隆42年(1777)時,已在廣州經營對外貿易。

乾隆49年,其祖父伍國瑩受粵海關監督的委任為行商,開設怡和洋行。嘉慶年間,其父伍秉鑑接手經營。

嘉慶18年(1813)成了首席商行。

道光13年(1833),伍崇曜接替其兄元華任怡和行商和十三行公行總商。次年,怡和行財富總額超過2600萬兩白銀。

事件背景:

伍家與外國商人聯繫甚密,特別和英國大鴉片商查頓-馬地臣行、美國在華最大鴉片商旗昌洋行,關係更深。

嘉慶14年起至取消公行時止,英國駐華歷任商務監督,都必須與伍家打交道。因此伍家與外國的外交代表、軍政官員常有來往,熟悉外國商界情況。

道光18年冬,伍崇曜得知欽差大臣林則徐即將來廣州禁煙的消息,便暗中告知義律與旗昌洋行,於是英美鴉片販把鴉片躉船從香港開到大嶼山南部隱蔽。林則徐到廣州後,於道光19年2月初4(1839年3月18日)傳訊伍崇曜等行商,指斥他們包庇外國鴉片交易,並責令他們傳諭外國鴉片販繳煙具結。伍崇曜等人暗地與鴉片販商議,建議繳煙千箱以蒙混過關,保證以後由十三行行商照價賠償。三天后,伍崇曜帶著外國鴉片販拼湊的1037箱鴉片送官府。林則徐看穿他們蒙混過關的伎倆,對伍崇曜加以嚴斥。2月初9,把伍崇曜革去職銜,逮捕入獄。隨後又釋放他,令其督促外商繳出全部鴉片。但伍崇曜陽奉陰違,在林則徐封鎖商館對外國商人斷絕糧、水供應時,還與行商派人送去食物與用水。後來伍崇曜與義律商定繳煙數時,私許同行商把煙價償還給外國鴉片販。以後琦善與義律私議的《穿鼻草約》中的賠款600萬和奕山在《廣州停戰協定》中定的“贖城費”600萬元,實際上是這時議定的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