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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菡逝世
李菡逝世
時間
1863年03月 ~ 1863年03月
地點
天津
相關人物
李菡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李菡(1776—1863)字豐垣,號滋園,清直隸寶坻(今屬天津市)人。
道光2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再遷侍講,大考二等,擢侍講學士。21年,遷少詹事,督安徽學政,累遷通政使。25年,擢左副都御史。
咸豐元年,署禮部侍郎,3年,授兵部侍郎,署倉場侍郎。10年,調工部,複調吏部。
同治元年,擢工部尚書。2年,卒,諡文恪。
事件背景:
李菡,字豐垣,順天寶坻人。道光2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再遷侍講,大考二等,擢侍講學士。21年,遷少詹事,督安徽學政,累遷通政使。25年,擢左副都御史。
咸豐元年,署禮部侍郎,應詔疏:“請戒飭諸臣:一曰振因循。積習相仍,中外一轍。用兵無可退之理,乃引疾歸田,抽身保位,則因循在軍旅矣。治水為難緩之功,乃自冬徂夏,漫口未合,則因循在河防矣。雍沙番案,琦善以總督大員,猶复語多狡飾,以至往返鞫訊,則因循在刑法矣。順天武清縣逃犯,竟敢窩藏匪徒,浙江奉化縣刁民並敢迫脅官長,則因循又在郡縣矣。伏願皇上乾綱獨振,力挽頹風,聞嘉謨則立見施行,睹弊政則悉除支蔓。惰者責之,勇者獎之,勤者進之,昏者黜之,庶奮庸熙載,百廢俱修矣。一曰除欺飾。粵西逆匪,萌蘗在十數年之前,使撫臣早為奏聞,何難根株立絕?乃養癰成患,諱莫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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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李菡(?-1863年),字豐垣、號豐順,諡文恪,直隸省順天府寶坻縣(今天津市寶坻縣)人,清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嘉慶23年,鄉試中舉。
道光2年,登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
道光3年,任翰林院編修。
道光12年,任會試同考官、四川鄉試副考官。
道光17年,任右贊善、順天鄉試同考官。
道光18年,任洗馬、侍講、侍讀、侍講學士。
道光20年,任日講起居注官、翰林院侍讀學士。
道光21年,任少詹事、安徽學政。
道光23年,任光祿寺卿。
道光24年,任通政使。
道光25年,任左副都御史。
咸豐元年,署禮部左侍郎。
咸豐3年,署兵部右侍郎。
咸豐4年,任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倉場侍郎。
咸豐10年,任工部右侍郎。
咸豐11年,任吏部左侍郎、經筵講官、實錄館副總裁,兼署禮部尚書。
歷史影響:
比及有人指陳,勢已不可撲滅。年來勞師糜餉,迄無成功,禍首罪魁,實由欺始。夫獻可替否,宰相之責也;拾遺補闕,諫官之職也伏望皇上開誠佈公,虛懷善納,導之使言,言之使盡,執兩用中,歸於至當。至科道職司言責,尤朝廷耳目之官,風聞偶誤,小過可容,庶贛直得效其愚,萋菲莫行其罔,而宸聰四達矣。一曰屏偏私。人之氣質,不能無偏,意見少有參差,議論遂多齟齬。相持不下,教令紛更,屬員既無所適從,宵小遂從而讒搆。嫌隙日深,乖氣致戾。刑部越獄一事,非其明驗乎?夫師克在和不在眾,兩粵會剿,湖南防堵,將帥不應有諉罪爭功之見,督撫不可存此疆爾界之私,同德同心,群策群力。苟無隙之可乘,定膚功之克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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