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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邦 1906-1952
李友邦
姓氏
名字
友邦
生日
1906年04月10日
卒日
1952年04月21日
籍貫
台灣臺北廳芝蘭二堡和尚州(今新北市蘆洲區)
組織
學歷
黃埔軍校
相關事件
李友邦於大正十年(1921年)參加台灣文化協會,大正十三年(1924年)在台北師範學校(現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就讀時因反日行動遭日本警察通緝,因此潛逃中國,並且進入黃埔軍校第二期,在校期間(1924年,一說1926年)成立「台灣獨立革命黨」,後來又參加「廣東台灣學生聯合會」、廣東臺灣革命青年團等組織,並與中國共產黨有所往來。

民國十六年(1927年),因蔣介石進行清黨,李友邦潛赴杭州,祕密從事革命活動。因結交許多左翼人士,於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被國民黨逮捕入獄,至西安事變第二次國共合作後才正式被釋放。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李友邦在金華縣著手恢復台灣獨立革命黨,並前往福建崇安縣招募台灣同鄉組織抗日武裝力量,後經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政治部批准,民國二十八年(1939年)2月「台灣義勇隊」在浙江省金華正式成立,6名兒童也組成「台灣義勇隊少年團」,李友邦為義勇隊隊長,李友邦隨即利用機會宣傳,他說:「台灣人要自由獨立,也正如中國爭取民族解放一樣。」又說:「只要是對中國抗戰,台灣獨立有利,我可以犧牲一切去苦幹到底。」1940年李友邦復刊機關報《臺灣先鋒》,又出版《臺灣革命叢書》。後台灣獨立革命黨加入臺灣革命團體聯合會,後聯合會更名為臺灣革命同盟會。此時與嚴秀峰結爲夫婦。後李友邦授銜為少將隊長,戰後升至中將。李友邦長期在國民黨左派營壘中從事對台工作、從事抗日運動而奮鬥一生。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12月8日,李友邦率台灣義勇隊回臺,兼任三民主義青年團中央直屬台灣區團部籌備處主任,受國民黨監視。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台灣義勇隊遭中華民國政府強制解散。李友邦擔任三民主義青年團臺灣分團主任。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後,李友邦被陳儀以「通匪」與「幕後鼓動暴動」之罪名逮捕,並解送南京監禁3個月,經過嚴秀峰援救後被釋放。李友邦回台灣之後擔任臺灣省黨部副主委兼改造委員會委員,民國四十一年(1952年)因「匪諜案」據稱「省保安司令部」根據「省工委」被捕負責人蔡孝乾等人「供詞」,認定李友邦「包庇窩藏中共間諜」,且自身「早已加入中共組織」,而「迄今未向台治安機關依法履行自新手續」,故以「涉嫌包庇掩護中共間諜罪」判處死刑,4月21日於台北馬場町刑場被槍斃。死後被葬於八里(今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旁)[2]。

在臺灣高中歷史課綱微調案的歷史教科書中,將李友邦的「抗日」事蹟寫入課本,卻未提及他被國民黨「槍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