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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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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蒙協約
時間
1912年11月03日
地點
蒙古
相關人物
俄蒙協約
資料來源:歷史上的今天
簡介:

1912年11月3日,沙俄不顧中國政府不承認外蒙獨立的嚴正聲明,強迫外蒙傀儡政府簽訂《俄蒙協約》,聲稱蒙古與中國的關係已經終止,規定由俄國政府「扶助蒙古的自治」,在蒙古享有特權。

俄蒙協約內容包括:俄國扶植蒙古自治,幫助蒙古練兵;不准中國軍隊進入蒙境,不准漢人移民;蒙古無論與何國訂約都不得違背或變更本約及附約之各條件。同時訂立附約《通商章程》,給予俄國人在蒙古各地自由居住遷移、經營工商業、免?貿易、租買土地、開設銀行、設立郵政、享有領事裁判等權益。

背景:

外蒙古是中俄交界區域,對俄國而言,如能掌握外蒙,就能成為廣闊的亞洲邊界的緩衝區,並且作為俄國對華滲透的基地。因此,俄國希望在蒙古保持優越甚至獨一無二的地位。

由於晚清與民國初年中國政局的動盪,中央政府控制力減弱、外蒙地區統治權產生矛盾,沙俄趁機插手中國北部邊疆地區事務。1911年外蒙古分裂派王公哲布尊丹巴等在沙俄支援下聚會於庫倫,決定脫離中國,派遣代表團到聖彼德堡請求沙俄庇護。同年10月10日,中國爆發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皇權統治。1912年2月15日,在沙俄策動下,哲布尊丹巴乘機宣佈成立了獨立於中國之外的所謂「大蒙古國」,自封皇帝,建國號為「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