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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原借款
時間
1917年01月20日 ~ 1918年09月28日
地點
北京
相關人物
寺內正毅、
段祺瑞
、
曹汝霖
、西原龜三、
章宗祥
、後藤新平
資料來源:歷史上的今天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西原借款是1917年至1918年間段祺瑞政府和日本簽訂的一系列公開和秘密借款的總稱。 因日方經辦人是日本內閣總理大臣寺內正毅摯友兼私人幕僚西原龜三而得名。累計共向日方借款14500萬日圓,大幅紓解了北京政府的財政壓力。
背景:
1916年6月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病逝,由副總統黎元洪繼任,國務總理段祺瑞掌握實權。同年10月日本大隈重信內閣辭職,原朝鮮總督寺內正毅組閣上台。
「二十一條」日本未能如願,日方認為袁世凱傾向歐美、不順從日本安排,因此當時政策為支持南方革命黨,打擊袁世凱。袁世凱死後,日本寺內內閣隨之調整對華政策,停止支持中國南方革命黨人,唯一支持段祺瑞政府,增加對華經濟援助,力圖維持和擴大日本在華利益。而段祺瑞為了加強對麾下皖系軍閥的控制,鞏固勢力,也需要借款編練直屬軍隊,因此與日方策略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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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自寺內正毅1916年10月上台之後,對華政策轉向全力與段祺瑞主導之北洋政府修好,以取得更多利益。因此多次派其私人幕僚西原龜三前往中國秘密訪問。
1917年1月20日,西原以日本興業銀行、臺灣銀行、朝鮮銀行三行的名義,與中國交通銀行(隸屬於中國政府交通部)總裁曹汝霖簽訂了第一批借款500萬日元的合同。之後又有第二次交通銀行借款2000萬日元;有線電信借款2000萬日元;吉會鐵路借款1000萬日元;黑龍江吉林金礦森林借款3000萬日元;滿蒙四鐵路借款2000萬日元;山東濟順、徐高二鐵路借款2000萬日元;參戰借款2000萬日元。直到1918年9月28日,總共簽訂八項借款,合計14500萬日元。而貸款的抵押物包括中國山東和東北地區的鐵路、礦產、森林等。
歷史影響:
中國借款所得款項用於財政性支出佔65.22%;軍費佔總支出佔25.40%。曹汝霖表示有這筆錢之後,政府財政壓力得到緩解,官員、軍警欠薪欠餉問題得以解決。段祺瑞則藉由挪用軍費整頓皖系,提高自身武力。
然而為了取得借款,段祺瑞出賣山東、東北等地權益,造成國家損失。1917 年8 月14 日,段祺瑞政府按照日本的意圖對德、奧宣戰後,不僅沒有向日本提出歸還山東權益的要求,反而在西原借款中進一步出賣了山東的權益。1918 年9 月24 日,日本外務大臣後藤新平照會中國駐日公使章宗祥,要求中國同意日本駐兵濟南、青島,同意在經營和管理膠濟鐵路方面日本享有種種特權,並以此作為高徐、濟順鐵路借款的條件。段祺瑞政府為了取得借款,竟接受了日本的要求。同日,章宗祥在致後藤的複照中,把後藤照會所提要求一字不漏地照抄之後,明確表示:「中國政府對於日本政府上列之提議,欣然同意。」此條便成為一戰後巴黎和會上,日本堅持不歸還山東的藉口。
除了山東權益,在西原借款中,段祺瑞政府將東北的吉會鐵路、所謂滿蒙四路和吉林、黑龍江兩省的金礦及森林等以及全國的有線電信的財產和收入,全部抵押給日本,使日本獲得了大量的經濟權益並控制了中國的電信事業。日本又在參戰借款的名義下,派大批顧問進駐段祺瑞政府,派出軍官為段祺瑞訓練軍隊,取得了段祺瑞編練的所謂「參戰軍」的指揮權。
因此當時寺內正毅曾表示,透過對中國的借款,日本所攫取的政治、經濟特權「何止十倍於二十一條」。而中國國內也認為西原借款乃段祺瑞一己之私、短視近利的賣國行為。
然而事實上,由於抵押條件相當空泛,加上中國政局動盪,許多鐵路、電信開礦等建設根本尚未開始,因此也無收益與權益可言,還款部分也僅有首批的500萬日圓全數還清。尤其1925年國民政府成立,以「賄選總統之下的北京政府所借的外債概不負責償還」,決定停付本息,不再償債。為了救濟日本興業銀行的呆帳,日本政府因此發行債券,引起日本國內輿論指責,也認為西原借款是血本無歸的賣國決策。此後日本少壯派軍人更以此為理由,反對一切對中國的懷柔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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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雜誌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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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運動」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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