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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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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協約
時間
1921年05月20日
地點
北京
相關人物
卜爾熙、
顏惠慶
資料來源:國立故宮博物院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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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中德協約是1921年5月20日,中國北洋政府和德國政府在北京所簽訂、關於德國聲明放棄在山東的各項權利的協定,也是中國近代外交史上的第一個平等新約,因戰爭而中斷四年的中德關係得以恢復。
背景:
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失去了在中國的租界和殖民地。但也因此讓中德之間關係較為單純,反而有助於雙方的合作。
戰後簽訂的《凡爾賽條約》中,嚴格限制了德國的工業產出。陸軍數量被限定於10萬人,軍用製品也大幅地減少。但是德國的工廠與企業仍擁有製造軍用設備的機械和科技。為了突破條約的規限,這些工業巨頭和外國商界組成聯盟,藉由與國外廠商合資的機會,將德國軍火工程師轉移到國外繼續設計新武器,並藉由中介國的身分合法製造和銷售武器。
中國方面,袁世凱稱帝失敗後,中國陷入南北分裂和軍閥內鬥,各派系的軍閥為了競爭奪取更大的權力,便需要更精良的武裝。因此,德國政府和武器生產者都開始注意到中國龐大的武器和軍用物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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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20年8月,德國代表卜爾熙率代表團來中國,經過八個月、四十餘次的會議之後,由外交總長顏惠慶與德國代表卜爾熙,於1921年5月20日簽訂了《中德協約》。這是中國近代對外關係史上少見的平等條約之一,因戰爭而中斷四年的中德關係得以恢復。
《中德協約》的主要內容包括:兩締約國互派外交代表的權利,兩國居民在彼國遊歷、居留、經商的權利,兩國居民的生命財產在所在地的法律問題等。隨後,德國政府代表卜爾熙簽發了聲明檔,正式宣佈:德國放棄其在1898年3月6日同清政府訂立的《膠澳租借條約》及在其他一切關於山東省的檔案中所獲得的各項權利。根據該項聲明檔,青島從1921年5月20日起,將不再是德國的租借地。
歷史影響:
雖然自1914年日本軍事佔領青島後,膠澳租借地之說已名存實亡,但是中德協約的簽訂,讓中國政府爭回領事裁判權與關稅自主權,這是中華民國成立後所簽訂的第一個平等新約,也象徵了中國擺脫不平等條約的第一步。
由於德國的善意表現,中德關係得以恢復,開始進行更多合作,對於中國的工業建設和軍備現代化幫助甚大,尤其在1928年北伐完成之後,一直到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之前,中華民國迫切需要實現軍備和國防工業現代化以獲得自衛生存的能力,以對抗侵略行動日益囂張的日本,而德國方面則需要原材料的穩定供應,因此中德兩國展開相當長時間的密切合作,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雙方分屬不同陣營才告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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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雜誌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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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蘇關係的回顧與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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