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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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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協約
時間
1921年05月20日
地點
北京
相關人物
卜爾熙、顏惠慶
中德協約
資料來源:國立故宮博物院
簡介:

中德協約是1921年5月20日,中國北洋政府和德國政府在北京所簽訂、關於德國聲明放棄在山東的各項權利的協定,也是中國近代外交史上的第一個平等新約,因戰爭而中斷四年的中德關係得以恢復。

背景:

德國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失去了在中國的租界和殖民地。但也因此讓中德之間關係較為單純,反而有助於雙方的合作。

戰後簽訂的《凡爾賽條約》中,嚴格限制了德國的工業產出。陸軍數量被限定於10萬人,軍用製品也大幅地減少。但是德國的工廠與企業仍擁有製造軍用設備的機械和科技。為了突破條約的規限,這些工業巨頭和外國商界組成聯盟,藉由與國外廠商合資的機會,將德國軍火工程師轉移到國外繼續設計新武器,並藉由中介國的身分合法製造和銷售武器。

中國方面,袁世凱稱帝失敗後,中國陷入南北分裂和軍閥內鬥,各派系的軍閥為了競爭奪取更大的權力,便需要更精良的武裝。因此,德國政府和武器生產者都開始注意到中國龐大的武器和軍用物資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