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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中英平等新約
時間
1943年01月11日
地點
華盛頓、重慶
相關人物
魏道明
、
宋子文
資料來源:中國網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中美、中英平等新約,是1943年1月11日中國分別與美國、英國所簽訂的,廢止中國自西元1843年7月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起簽訂的各種不平等條約內容的新約。主要內容是:美英兩國放棄領事裁判權,交還租界,廢止辛丑條約及其附件,放棄內河航行權等。美英兩國放棄在華治外法權以後,在中國享有特權的其他西方國家亦相繼宣佈放棄在華治外法權及不平等條約。
背景:
抗日戰爭全面爆發後,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挺身對抗日本法西斯的侵略,逐漸引起國際輿論的讚許和支持。1941年底太平洋戰爭爆發,世界反法西斯統一戰線正式形成,中國也被列入盟國之一。由於中國國際地位的提高和總體戰略的需要,中國積極要求美英等國廢除過去與中國歷屆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重新確立新的國際關係。
同時由於抗戰爆發後,中國富庶的沿海地區陸續淪陷,英、美等國的治外法權名存實亡,而日本政府則加緊與汪偽政權進行所謂「交還在華租界和治外法權」的談判,此舉刺激了國民政府與英美諸國進行廢除在華治外法權談判的步伐。
1942年9月,美國政府向英國建議採取共同行動,廢除舊約,與中國政府簽訂新約。10月10日,美、英兩國政府分別發表聲明,宣布準備立時與中國政府進行談判,締結一規定美英政府「立時放棄在華治外法權及解決有關問題之條約」。受此影響,巴西、加拿大、挪威、荷蘭、阿根廷、比利時等國,也相繼發表聲明,宣布放棄在華治外法權,並與國民政府重新商訂新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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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42年10月24日,美國國務卿赫爾將美方條約草案送交中國駐美大使魏道明,中美雙方正式開始談判。10月30日,英國駐華大使薛穆爵士也向國民政府外交部遞交了英方的條約草案,中英雙方在重慶開始談判。
經過近三個月的談判,雙方就廢除不平等條約和改訂平等新約問題達成協議。1943年1月11日,《中美關于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條約暨換文》(即《中美新約》)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由中國駐美大使魏道明與美國國務卿赫爾代表兩國政府簽字;同一天,《中英關于取消英國在華治外法權及處理有關問題條約暨換文》(即《中英新約》)在中國戰時首都重慶,由國民政府外交部長宋子文與英國駐華大使薛穆代表兩國政府簽字。
中美、中英新約的主要內容是:美英兩國放棄領事裁判權,交還租界,廢止辛丑條約及其附件,放棄內河航行權等。
1943年5月20日,中美在華盛頓、中英在重慶正式交換批準,完成條約的最後手續,兩個條約同時生效。美英兩國放棄在華治外法權以後,在中國享有特權的其他西方國家相繼宣布放棄在華治外法權及不平等條約。
歷史影響:
中美、中英簽訂平等新約,廢除不平等條約之後,比利時、挪威、加拿大、瑞典、荷蘭、法國、瑞士、丹麥、葡萄牙等九國也相繼與中國訂約,放棄治外法權、片面最惠國待遇、內河航行權等特權,百年來中國遭受不平等條約的束縛大致解除。
平等新約的簽訂是中國國際地位上升的重大指標,象徵中國終於擺脫清末以來遭列強欺壓的劣勢,恢復國家應有的主權,並在外交上取得合理的地位,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國民政府也將簽訂新約的1月11日訂為司法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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