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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自主
時間
1928年07月25日 ~ 1930年05月06日
地點
北平
相關人物
宋子文
、馬克謨
資料來源:故宮博物院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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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關稅自主,指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初期,在關稅政策上實行的重大措施。中國自1840年鴉片戰爭後喪失關稅自主權,中國海關反成為西方列強侵華的重要工具,因此,收回關稅自主權便成為幾代中國人努力的目標。這個目標最後在1930年達成。
背景:
1842年,因鴉片戰爭失利,清廷被迫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其中有協定關稅一項,中國因此喪失了關稅自主權,更因其後的不平等條約及最惠國待遇條款,使得協定關稅惠及其他國家。
1919年的巴黎和會上,中國政府首度提出關稅自主的要求,卻遭到列強抵置而被迫放棄。1921年在華盛頓召開的九國會議上,中國政府再度提出關稅自主方案,仍未獲列強同意。
1925年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關稅自主即成為重要的政治主張;同年關稅特別會議也在北京召開,北洋政府希望英美等列強尊重中國關稅自主的權力,但並未獲得具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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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27年4月,因北伐軍事進展順利,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宣告關稅自主。1928年6月,國民政府發表「改訂新約」對外宣言,關稅自主為其兩項主要內容之一。同年7月,時任財政部長的宋子文與美國駐華公使馬克謨,在北平簽訂《整理中美兩國關稅關係之條約》(又稱《中美關稅新約》),同意中華民國關稅自主,是中國首先議定的關稅新約。國民政府隨後與德國、挪威、比利時、義大利、丹麥、葡萄牙、荷蘭、英國、瑞典、英國、法國、西班牙等國締結友好通商條約或關稅條約。國民政府把關稅會議時各國承認的七級稅則公布為國定稅則,並聲明自1929年2月1日起實行。到1930年,日本也終於同意簽訂《中日關稅協定》。中國喪失九十年的關稅決定權終於完全自主。
歷史影響:
關稅自主歷經多年的推動方才告成,不僅迅速提升國民政府歲收,改善執政初期困窘的財政狀況,也有助於支持日後抗戰的開銷,更對恢復中國國際地位與國民自信心,居功厥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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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雜誌 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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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自主的目的安在
東方雜誌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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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約運動之回顧
東方雜誌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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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貿易的調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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