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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停戰協議
時間
1946年03月27日 ~ 1946年03月27日
地點
重慶
相關人物
張治中
、
周恩來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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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對於東北的停戰與接收問題,三人會議於1946年3月11日開始討論,國民政府代表張治中、中共代表周恩來、美國代表馬歇爾。馬歇爾提出「關於派遣執行小組赴東北授予執行部命令草案」,其中「政府軍有權佔領恢復中國東北主權」,周恩來認為國軍可藉口佔領任何地區,無法接受。
13日,因馬歇爾返美,美方改由吉倫將軍出席提出修正版,三方再進行多次會議討論。
3月27日,三方商談達成的《東北停戰協議》。協議規定派遣執行小組前往衝突地點或國共雙方軍隊的密接地點,使其停止衝突,並作必要及公平之調處,關於政治問題則另行商談迅求解決。但在數天后,雙方就公開撕毀協議,在東北地區展開軍事爭奪。
背景:
1945年,蘇聯紅軍出兵中國東北,日本投降後,東北全境由蘇軍占領,共產黨所屬的新四軍和八路軍從山東和華北解放區迅速調集十幾萬部隊進入東北;國民政府根據《中蘇友好條約》,有接收東北的法定地位,蔣介石明令將東北劃分為九省三市,任命熊式輝為東北行轅主任。要求蘇聯暫緩從東北撤軍,要求美國幫助空運海運大批軍隊進入東北。調入27萬正規軍,同時收編20餘萬偽軍和土匪。
1946年2月,美英突然單方面公布1945年2月4日在雅爾達和蘇聯達成的關於遠東問題的秘密協定,全國人民知道蘇聯損害中國的條款,並得知國府官員張莘夫在東北被蘇軍殺害異常憤怒,由此開始了群眾性反蘇運動。蘇聯非常憤怒,要求中共迅速向東北調兵。3月8日,蘇軍突然從撫順、吉林撤兵,將城市交給共產黨,並通知共產黨13日將從瀋陽撤兵,以後也不再把東北向國民政府移交,中共可自由占領。
正在重慶談判和平的周恩來認為,東北也應該和平解決,因此指示中共軍隊不要占領瀋陽,承認國民黨軍隊有權進占蘇軍撤離區,但也要國民黨政府承認共產黨在東北的地位,儘量避免當時已經在東北的國共雙方軍隊之間經常發生的衝突。
3月22日蘇聯大使通知國民政府,4月底以前蘇軍將全部撤離東北。但國民政府的軍隊尚沒有足夠的兵力進入東北,所以雙方達成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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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對於東北的停戰與接收問題,國民政府代表張治中、中共代表周恩來、美國代表馬歇爾,組成三人會議於1946年3月11日開始討論。馬歇爾提出「關於派遣執行小組赴東北授予執行部命令草案」,其中「政府軍有權佔領恢復中國東北主權」,周恩來認為國軍可藉口佔領任何地區,無法接受。
由於美國特使馬歇爾返美,美方改由吉倫將軍出席提出修正版,三方再進行多次會議討論。
3月27日,三方商談達成的《東北停戰協議》。協議規定派遣執行小組前往衝突地點或國共雙方軍隊的密接地點,使其停止衝突,並作必要及公平之調處,關於政治問題則另行商談迅求解決。
3月27日,雙方達成協議,協議內容為:軍調處派遣一個執行小組到東北,而該小組的任務,僅只限於做軍事調處工作。且該小組只在中共軍隊和政府軍隊控制地區工作,不得進入蘇軍控制地區,並應前往衝突地點,阻止國共雙方軍隊衝突,並作出公平調處。
歷史影響:
但《東北停戰協議》並沒有起到任何效果,只過了三天,4月1日,蔣中正在國民參政會上發言表示:「我們中央對於東北的職責,只有接收領土……軍事衝突的調處,只有在不影響政府接收主權、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的前提之下進行。」
接著指令新一軍和71軍北上進攻中共軍隊,限令4月2日前占領四平,爆發著名的四平戰役,導致東北的內戰正式開始,軍調處的努力無果而終。
此後,1946年4月14日中共也不再遵守停戰協議而向長春進攻,並占領長春,東北問題和平解決變得越來越渺茫,而東北的戰事也逐漸延燒至華北,國共內戰全面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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