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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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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兩改元
時間
1933年04月05日 ~ 1933年04月05日
地點
中國各地
相關人物
廢兩改元
資料來源:互動百科
簡介:

廢兩改元是國民政府廢止銀兩而單獨採用銀元流通的幣制改革。清末民初,銀幣雖為中國主要貨幣,但銀元為通用貨幣,銀兩為計算單位,雙重標準,顯得十分紊亂。北伐統一後,廢兩改元的呼聲漸高。

1931年,長江大水加上918事變,東北淪陷,農工商業銷售阻滯,民生日趨凋疲,經濟空前低潮,內陸銀元湧進城市。1932年,上海銀元過剩,廢兩改元改革時機於焉成熟。

1933年4月5日,公告廢兩改元的政策,規定所有公私款項收付及一切交易,需一律改用銀幣,不得再用銀兩。並規定以銀本位為單位,鑄造成色為八八(即88%),重量為26.697克為統一標準。

銀元與銀兩的折合率定為一元等於七錢一分五厘,銀行業與錢莊業也表明遵照國民政府的決議。但直到1935年法幣政策實施前,國民政府始終沒有能用銀元統一中國的貨幣。

背景:

1897年5月27日,中國人自己辦的第一家銀行—中國通商銀行在上海外灘6號正式開業,不久即仿西方銀行制度,發行面值一兩、五兩、拾兩、廿伍兩、伍拾兩、壹佰兩;一元、伍元、拾元、廿伍元、伍拾元、壹佰元等紙鈔。

之後,中國又有大清戶部銀行,即中國銀行的前身、浙興銀行、交通銀行、四明銀行、中南銀行等12家總行設在上海的銀行獲得發行紙鈔權。不過,這些紙鈔都是兌換券,不是法定貨幣,白銀和銀元才是真正的通貨。

1928年10月10日,在南京國民政府正式成立後,制定了《國幣條例草案》,確定了本位幣仍是銀元。這個時期發行的印花稅票—地圖旗面值有1分、2分、1角、5角、1圓五種,便是以銀元為幣制的。由於這一時期銀兩、銀元共用,便出現了以銀兩計價,帖有銀元面值印花稅票的實用單據。

南京政府成立之初,就擬定統一貨幣,廢除銀兩制。1933年3月1日,國民政府發布《廢兩改元令》。

1933年4月5日,財政部頒發《關於廢兩改用銀本幣的布告》規定:自4月6日起,一律改用銀元,不得再用銀兩。從此完全廢止了銀兩流通,結束了中國近千年的銀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