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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屆總統大選
時間
1948年04月20日 ~ 1948年04月20日
地點
南京
相關人物
第一屆總統大選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中華民國第一任總統、副總統選舉為中華民國首次依照憲法舉行的總統選舉,選舉方式為具有民意基礎的國民大會參與投票的間接選舉。該選舉乃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一次會議的一部分,於1948年4月20日投票,選舉地點則是在南京市國民大會堂。副總統選舉雖同時進行,不過與總統選舉分開計票,且並無與總統一起搭檔的選舉制度設計。

該選舉採差額選舉,且是首輪得票必需超過半數以上才能當選的絕對多數選舉。在總統選舉方面,中國國民黨候選人蔣中正以2430票的懸殊比數擊敗獲得269票的同黨對手居正,以將近八成的高得票率當選行憲後的首任中華民國總統。

不過,蔣中正雖如預期的順利當選,但是蔣所囑意的副總統候選人孫科並未獲得當選。在經過四輪投票後,孫科以1295票比1438票敗給桂系軍人所擁護的李宗仁。不久,當選正副總統的蔣中正、李宗仁於同年5月20日在南京總統府宣誓就職。

背景:

1936年中華民國政府初步完成憲法的草案,稱為「五五憲草」,然而不久抗戰爆發,制憲工作遂停頓。

1945年抗戰勝利後,國共兩黨就和平建國問題先後舉行重慶談判和政治協商會議,然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談判聯合政府失敗後,國民政府單方面宣布1946年年底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制定憲法。1946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三讀通過,於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正式實施,中華民國至此正式進入行憲的憲政時代。

而五五憲草下草擬的《中華民國憲法》,原本政體設計上趨於總統制,但是經國共兩黨推薦的中華民國制憲總工程師民社黨人士張君勱根據政協憲草決議案,將其修改為偏向內閣制的憲法,這種修改經過多番波折最終在制憲國民大會上得到蔣中正和國民黨籍代表的認可而獲得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又被稱為「張君勱憲法」。

行憲後,中華民國政府隨即於全中國各地舉行第一屆中華民國國大代表選舉,預計選出全中國的3045名國大代表,12月24日各地呈報中央共選出2042名超過三分之二。雖然中國共產黨拒絕參加且部分省份與直轄市無法選出其代表,不過當時控制中國絕大部分的中華民國政府,仍舊選出2961位的國大代表。而這些國大代表,其最重要工作就是進行總統及副總統的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