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 民國事件 ->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
時間
1924年04月12日 ~ 1924年04月12日
地點
中國
相關人物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國民政府建國大綱》是中華民國肇建者孫文於1924年4月12日手書,簡稱《建國大綱》,全文僅二十五條。這是中華民國成立後,孫文針對國家建設所提出的規劃方案。

《建國大綱》以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作為人民應有之「權」,以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作為政府施政的「能」,權能區分,造成「萬能政府」,以實現三民主義。《建國大綱》並將建設國家的程序分為三個階段:軍政時期、訓政時期與憲政時期。

憲法頒布之後,中央統治權則歸於國民大會行使,充分行使四種政權。國民政府於全國大選完成後三個月,授政於民選政府,而建國大功亦於此告成。總之,建國大綱是以掃除革命障礙為開始,以完成國家建設為依歸,本末先後,層次井然,是孫文意欲建設新中國的藍圖。

事件背景:

1921年4月7日,廣州非常國會選孫文為大總統(習稱非常大總統),孫宣誓就職,開始第二次護法運動。1922年5月,直奉戰爭直系獲勝,恢復約法和國會。在粵國會議員紛紛北上。陳炯明主張停戰,實行聯省自治,而孫主張繼續北伐,最終產生激烈衝突。是年夏,孫自桂回粵,免陳炯明職。6月,爆發炮擊總統府事件,孫離粵退居上海。

1923年2月21日,孫回廣州設立大元帥府,任大元帥,不再稱大總統。

1924年3月,孫文在蘇聯援助下組建黃埔軍校,校長為蔣中正,決定培植自身軍力繼續北伐。

孫文認為,辛亥革命後,中國仍舊呈現混亂割據的狀態,所獲得者,僅中華民國之名。國家利益方面,既未能使中國進於國際平等地位。國民利益方面,則政治經濟牽牽諸端無所進步,而分崩離析之禍,且與日俱深。於是提出《國民政府建國大綱》,作為建國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