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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德曼調停
時間
1937年10月29日 ~ 1938年01月17日
地點
南京、日本東京、德國柏林
相關人物
陶德曼
、
蔣中正
、
王寵惠
資料來源:中華網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陶德曼調停,指中國抗日戰爭中,德國駐中華民國大使陶德曼為和平解決中日戰爭,而所作的調停工作。
由於當時德國與中國、日本,皆維持相當良好的外交關係,縱觀陶德曼調停的緣起和整個過程,德國基本上充當了一個遞信員的角色。從其國家利益和在遠東的總體戰略出發。德國希望中日盡快結束戰爭,同時也不願意得罪其中的任何一方。
因此,在整個調停中,德方盡量保持不偏不倚,希望雙方能盡快談和。但中日間的尖銳對立使德國的想法最終成為泡影。
陶德曼調停失敗後,導致中德合作的結束,以及中國轉向尋求蘇聯援助的政策,且加速德日間關係更加緊密。
事件背景:
7月7日,中日戰爭爆發,在7月21日至28日的一周內,蔣中正先後會見了英國駐華大使許閣森、美國大使詹森、德國大使陶德曼、義大利大使柯萊、蘇聯大使波格莫洛夫和法國大使那齊雅等人,要求各國出面調停中日戰爭,但日方態度強硬,宣布不歡迎任何第三國的調停。
7月26日,陶德曼對蔣中正表示,雖然德國願意調停,但日本已聲明不願第三國干涉,因此調停不會收到成效。蔣中正指出,中日戰爭的繼續發展必將導致中國在中蘇關係上發生轉變,以此來要挾德國出面調停。
這一談話傳回柏林後,德國政府不得不慎重考慮蘇聯插手的問題。7月28日,希特勒指示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要求他設法通過外交途徑阻止日本把中日衝突升級為戰爭。由於害怕蘇聯恢復對華影響,德國的對日態度逐漸變得強硬。德國外交部要求狄克遜向日本政府表明,日本企圖利用反共產國際協定來為其進犯中國找一個體面的藉口是不合適的。
德國認為「日本對中國的進犯違背反共產國際協定精神,妨礙中國穩定,促使共產主義在中國蔓延,並最終使中國投入蘇聯的懷抱」。同時表示拒絕終止對華軍火輸出,拒絕召回在華軍事顧問。
8月13日,日本軍隊進攻上海,淞滬會戰爆發。日本本企圖速戰速決,在擊敗中國軍隊後強迫對方訂立城下之盟。但是日軍在淞滬戰役中直接面對中國最精銳的部隊,即德械師和德訓師,因此在戰事中失利,遲遲不能攻占南京。
淞滬會戰的爆發使德國認識到中日戰爭不可能只是華北的局部衝突,而將是一場長期的戰爭,因此在對日立場上有所改變,在新聞報導中對日本採取偏袒態度。8月21日《中蘇互不侵犯條約》的簽訂尤其使德國震驚,衝擊了德國外交部中對中日戰爭採取中立態度的傳統派勢力。
1937年10月中旬,戈林和里賓特洛甫要求國防部終止向中國供應軍火,並要求外交部採取鮮明的親日立場。這一要求引起了國防部和外交部的強烈不滿。德國一旦調整其東亞政策,就將在中國失去許多重要的經濟利益,而日本方面卻不能保證德國在華貿易的優勢。在這樣的考慮下,戈林又改變了立場,指示德國供應商可以繼續向中國提供軍火,但需由丹麥貨船運送,並通過新加坡的一家英國公司中轉。
1937年9月以後,中日戰爭的形勢已經明朗化,這場戰爭不可能是一場短期的衝突,而必將成為一場長期的、耗費巨大的戰爭。經過多次反覆,德國在中日戰爭的立場問題上逐漸採取了現實主義的態度。
一方面,納粹黨中的親日派不希望日本的實力消耗在中國戰場上;另一方面,德國軍政界和工業界的保守派勢力也不希望日本完全占領中國、壟斷中國市場和戰略原料。因此德國在1937年10月初表示,希望中日雙方通過談判儘快停戰。此時日本也發表了《處理支那事變綱要》,表示願意促使中國重新考慮中日關係問題,結束事變,恢復邦交。在這種情況下,德國駐華大使陶德曼展開了調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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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37年10月底,陶德曼在上海會見了即將回國的日本駐華大使川越茂,試探日本停戰條件的底線。川越表示,日方的基本條件是中國必須斷絕與蘇聯的關係,加入反共產國際協定,以及華北自治。
10月29日,陶德曼拜會國民政府外交次長陳介,並將談話內容向柏林做了匯報。11月2日,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致電陶德曼,轉達了日本外務省提出的七項和平條件:一、內蒙古自治;二、在華北建立一個沿滿洲國國境線的非軍事區;三、擴大上海的非武裝地帶,由日本控制公共租界的巡捕隊;四、停止抗日政策;五、共同反對共產主義;六、降低對日關稅;七、尊重外國權益。11月4日,陶德曼將日方條件轉達給蔣中正。蔣表示,只要日本不恢復到七七事變以前的原狀,他就不會接受日本的任何條件。
11月8日,日軍攻占太原,12日占領上海。20日,國民政府宣布遷都重慶。22日,日本外相廣田弘毅通知狄克遜,雖然日本在華取得節節勝利,但基本和談條件並沒有升級,希望德國把這一打算轉達給中國政府。
11月26日,南京保衛戰開始。28日,陶德曼在漢口拜訪了孔祥熙,轉達了廣田的通知。次日,他又與中國外交部長王寵惠舉行會談,加緊對國民政府進行調停活動。12月2日,外交次長徐謨陪陶德曼乘船返回南京,會見留守在那裡的蔣中正。
在會見陶德曼前,蔣中正召集了在南京的軍事領導人,徵求大家對日方和談條件的意見。與會者均認為,日本沒有要求成立華北自治政權,沒有要求承認滿洲國,也沒有要求賠款,條件不算苛刻。蔣則認為日本提出的條件並非亡國條件,決定接受德國調停,與日本議和。
12月2日下午5時,蔣中正會見了陶德曼,感謝德國為調停中日戰爭所進行的努力,並表示中國已準備接受調停。12月7日,狄克遜將德國有關調停問題所做的工作匯總為「調停史記」,提交給廣田。但是廣田突然表示,由於一個月前日本還沒有獲得軍事上的決定性勝利,而目前戰場形勢已發生轉變,南京陷落在即,因此11月22日建議的和談條件已經過時。
12月13日,南京淪陷,次日日本在北平成立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即「華北臨時政府」。由於取得了攻克南京的戰果,日本國內主戰派勢力抬頭,12月20日,日本政府與大本營召開聯絡會議,修改了原來的條件,提出了四項更苛刻的和平條件,包括「日滿華合作」(即承認滿洲國)和「向日本作必要的賠償」。
獲悉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條件後,牛賴特指示陶德曼,繼續進行調停中日戰爭的努力,並向他提出:「日方把1937年底作為中方答覆期限,但德國政府已指令駐東京大使提醒日本政府,由於技術上的原因,德國居中傳遞信息需要一些時間。在未知悉日方和談條件的詳細內容和德方的相關態度之前,建議中國政府不要接受日本新的和平條件。」
雖然德國希望充當調解人促成中日和平,但南京的失守讓日本軍部的主戰勢力變得強大,日本政府已徹底喪失對軍方的控制力量,中日之間已不存在任何講和的可能。德國先前的努力也化作了泡影。
12月28日,國民政府召開非正式會議,討論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條件,最後一致認為中國無法接受如此屈辱的條款。當日,蔣中正讓鐵道部長張嘉璈通知陶德曼,中國拒絕接受日本的四項條件。
1938年1月10日,日本提出了第三次對華和平條件,共九條,其條款更為苛刻,扼殺了中國接受和談的一切可能。1月13日,王寵惠讓陶德曼詢問日方和談條件的具體內容。日方認為中國在故意拖延,於是在1月14日的內閣會議上達成了「不以國民政府為談判對手」的一致意見,並在1月17日下午發表了《對華政策聲明》,即第一次近衛聲明,徹底終結了中日講和的一切可能。陶德曼調停以失敗告終。
歷史影響:
此次調停的失敗,在國際上確立了德國新的外交重心,即以日德合作完全取代了以往的德華合作布局,同時德國國內親華派失勢,戈林、里賓特洛甫等極端納粹勢力得到鞏固,對整個遠東地緣政治布局產生深遠影響,曾經教深厚的中德關係越走越遠。
調停失敗後,中蘇迅速靠攏,間接上刺激了德日同盟的團結,同時國際反法西斯戰場遠東地區兩大對立正營也初步呈現雛形。
同時,也因為陶德曼調停的失敗,就此決定了中國全面抗戰的決策,而非企圖以和談作為結束戰爭手段的國家戰略帷幕。發生過程:
1937年10月底,陶德曼在上海會見了即將回國的日本駐華大使川越茂,試探日本停戰條件的底線。川越表示,日方的基本條件是中國必須斷絕與蘇聯的關係,加入反共產國際協定,以及華北自治。
10月29日,陶德曼拜會國民政府外交次長陳介,並將談話內容向柏林做了匯報。11月2日,德國駐日大使狄克遜致電陶德曼,轉達了日本外務省提出的七項和平條件:一、內蒙古自治;二、在華北建立一個沿滿洲國國境線的非軍事區;三、擴大上海的非武裝地帶,由日本控制公共租界的巡捕隊;四、停止抗日政策;五、共同反對共產主義;六、降低對日關稅;七、尊重外國權益。11月4日,陶德曼將日方條件轉達給蔣中正。蔣表示,只要日本不恢復到七七事變以前的原狀,他就不會接受日本的任何條件。
11月8日,日軍攻占太原,12日占領上海。20日,國民政府宣布遷都重慶。22日,日本外相廣田弘毅通知狄克遜,雖然日本在華取得節節勝利,但基本和談條件並沒有升級,希望德國把這一打算轉達給中國政府。
11月26日,南京保衛戰開始。28日,陶德曼在漢口拜訪了孔祥熙,轉達了廣田的通知。次日,他又與中國外交部長王寵惠舉行會談,加緊對國民政府進行調停活動。12月2日,外交次長徐謨陪陶德曼乘船返回南京,會見留守在那裡的蔣中正。
在會見陶德曼前,蔣中正召集了在南京的軍事領導人,徵求大家對日方和談條件的意見。與會者均認為,日本沒有要求成立華北自治政權,沒有要求承認滿洲國,也沒有要求賠款,條件不算苛刻。蔣則認為日本提出的條件並非亡國條件,決定接受德國調停,與日本議和。
12月2日下午5時,蔣中正會見了陶德曼,感謝德國為調停中日戰爭所進行的努力,並表示中國已準備接受調停。12月7日,狄克遜將德國有關調停問題所做的工作匯總為「調停史記」,提交給廣田。但是廣田突然表示,由於一個月前日本還沒有獲得軍事上的決定性勝利,而目前戰場形勢已發生轉變,南京陷落在即,因此11月22日建議的和談條件已經過時。
12月13日,南京淪陷,次日日本在北平成立了「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即「華北臨時政府」。由於取得了攻克南京的戰果,日本國內主戰派勢力抬頭,12月20日,日本政府與大本營召開聯絡會議,修改了原來的條件,提出了四項更苛刻的和平條件,包括「日滿華合作」(即承認滿洲國)和「向日本作必要的賠償」。
獲悉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條件後,牛賴特指示陶德曼,繼續進行調停中日戰爭的努力,並向他提出:「日方把1937年底作為中方答覆期限,但德國政府已指令駐東京大使提醒日本政府,由於技術上的原因,德國居中傳遞信息需要一些時間。在未知悉日方和談條件的詳細內容和德方的相關態度之前,建議中國政府不要接受日本新的和平條件。」
雖然德國希望充當調解人促成中日和平,但南京的失守讓日本軍部的主戰勢力變得強大,日本政府已徹底喪失對軍方的控制力量,中日之間已不存在任何講和的可能。德國先前的努力也化作了泡影。
12月28日,國民政府召開非正式會議,討論日本的第二次和平條件,最後一致認為中國無法接受如此屈辱的條款。當日,蔣中正讓鐵道部長張嘉璈通知陶德曼,中國拒絕接受日本的四項條件。
1938年1月10日,日本提出了第三次對華和平條件,共九條,其條款更為苛刻,扼殺了中國接受和談的一切可能。1月13日,王寵惠讓陶德曼詢問日方和談條件的具體內容。日方認為中國在故意拖延,於是在1月14日的內閣會議上達成了「不以國民政府為談判對手」的一致意見,並在1月17日下午發表了《對華政策聲明》,即第一次近衛聲明,徹底終結了中日講和的一切可能。陶德曼調停以失敗告終。
歷史影響:
此次調停的失敗,在國際上確立了德國新的外交重心,即以日德合作完全取代了以往的德華合作布局,同時德國國內親華派失勢,戈林、里賓特洛甫等極端納粹勢力得到鞏固,對整個遠東地緣政治布局產生深遠影響,曾經教深厚的中德關係越走越遠。
調停失敗後,中蘇迅速靠攏,間接上刺激了德日同盟的團結,同時國際反法西斯戰場遠東地區兩大對立正營也初步呈現雛形。
同時,也因為陶德曼調停的失敗,就此決定了中國全面抗戰的決策,而非企圖以和談作為結束戰爭手段的國家戰略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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