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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寵惠 1881-1958
王寵惠
圖片來源:網路
姓氏
名字
寵惠
生日
1881年12月01日
卒日
1958年03月15日
籍貫
廣東省東莞縣
組織
中國國民黨(政學系)
學歷
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
相關事件
王寵惠,字亮疇,廣東東莞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任國務總理、外交總長、司法總長、第一任司法院院長等。

王寵惠出生於香港一牧師家庭,幼年入香港聖保羅學校學英文,繼入皇仁書院肄業;1895年,王寵惠考入天津北洋大學堂法科,1900年畢業,也是中國首位獲得國內大學文憑者,後至私立上海南洋公學任教。1901年,王寵惠赴日本留學,研究法政,並參與秦力山等在東京創辦之《國民報》,任英文記者;王寵惠後轉赴歐美,獲美國耶魯大學法學博士學位、英國英格蘭及威爾斯大等法院大律師資格,還被選為德國柏林比較法學會會員,曾家《德國民法典》譯為英文。

1904年,王寵惠於紐約會見孫中山,並於次年加入同盟會,於武昌起義前歸國,革命爆發後至上海出任陳其美顧問,並以廣東省代表出席各省都督府聯合會,獲推舉為副議長。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王寵惠任外交總長,後至北京轉任唐紹儀內閣司法總長,唐紹儀內閣結束後,王寵惠亦辭職轉任外交部顧問,後至上海中華書局、私立復旦公學任職,並在孫中山的鐵路公司兼職。洪憲帝制結束後,王寵惠先在廣州護法軍政府任職,1917年回到北京,歷任法律編纂會會長、大理院院長、司法總長(未到任)等。1921年,王寵惠被委任為華盛頓會議全權代表,與施肇基、顧維鈞一同簽署了《九國公約》。

1922年,王寵惠在吳佩孚支持下組閣,由於特意挑選形象良好者擔任閣員,故有「好人政府」之稱,但數月後即倒台,王寵惠轉任海牙常設國際法院法官,後又出任司法總長、修訂法律館總裁等。1926年王寵惠離開北京,回到廣州,於北伐期間任司法部部長、國民政府委員;北伐結束後,王寵惠出任訓政時期第一任司法院長,1929年又當選海牙法庭正法官,但未就職,留在國內制定《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1931年,因國民黨內部派系鬥爭加劇,王寵惠辭職至荷蘭海牙就職,1936年才歸國,並於翌年任外交部長。

1941年,王寵惠改任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長,並於1943年隨蔣中正參加開羅會議,1945年亦代表中國出席聯合國創立大會,並參與制定《聯合國憲章》。戰後,王寵惠參與制憲、行憲國大,協助《中華民國憲法》制訂,並於1948年獲選為中研院院士,同年再任司法院長;1949年赴香港,不久轉往臺灣。1958年3月15日,王寵惠逝世於臺北。著有《憲法評議》、《憲法危言》、《比較憲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