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 民國事件 -> 中蘇互不侵犯條約
中蘇互不侵犯條約
時間
1937年08月21日 ~ 1941年04月13日
地點
南京
相關人物
中蘇互不侵犯條約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中蘇互不侵犯條約是指中華民國政府與蘇聯政府於1937年8月20日在南京簽訂的條約,該條約中規定:「倘締約國之一方受一個或數個第三國侵略時,彼締約國約定,在衝突全部時間內,對該第三國不得直接或間接予以任何援助。」

通過該條約蘇聯政府也向正在對日抗戰的中國提供物資援助,1937年11月派遣空軍志願隊來華作戰,到1941年6月蘇德戰爭爆發前,先後來華的蘇聯志願人員約2000名,其中約200名志願人員在中國戰場犧牲。

事件背景:

1937年3月,蘇聯駐華大使鮑格莫洛夫返任,立即會見孔祥熙、陳立夫,轉達蘇聯政府請中國發起太平洋地區公約和蘇聯準備向中國提供軍用物資之建議。4月3日,蔣中正帶病在上海會見鮑格莫洛夫,表示感謝蘇聯政府在西安事變問題上支持他和給予武器援助之建議。

1937年7月,盧溝橋事變爆發,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南京國民政府展開積極的外交,尋求西方各國的援助,但在戰爭初期,卻很少有西方國家願意主動援助中國,避免戰火延燒到自家身上。

當美英等國舉棋不定時,蘇聯則向中國伸出了援助之手,主要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前,蘇聯是世界上唯一的社會主義國家,蘇聯的戰略目標十分明確,即通過中國的有效抵抗來拖住日本,使其無力侵犯蘇聯遠東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