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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研究院
時間
1929年09月09日 ~ 1949年10月
地點
北京
相關人物
李石曾
、
蔣夢麟
、李書華、
王寵惠
、趙承嘏、徐炳昶
資料來源:光明網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國立北平研究院是中華民國大陸時期的綜合性國立研究機構,於1929年在北平成立。1949年為中國科學院接管。
1927年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議決設立國立中央研究院時,籌備委員李石曾提議同時設立局部或地方性的研究機構。國民政府1928年9月通過李石曾所提議案,1929年5月成立籌備委員會,任李石曾為籌委會主任,蔡元培、張人傑為籌備委員。同年8月,行政院決議以北平大學的研究機構為基礎組建國立北平研究院,並於9月9日宣布正式成立,由李石曾任院長。
北平研究院隸屬於教育部,下分行政事務與研究機構兩部分。行政事務設總辦事處,處理全院行政事務。研究機構分理化、生物、人地三部,設物理、化學、鐳學(後改稱原子學)、藥物、生理、動物 、植物、地質 、歷史等9個研究所和測繪事務所。除藥物、鐳學兩研究所設於上海外,其餘各所均設在北平。
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後,李書華於1938年在昆明成立北平研究院總辦事處,遂將物理、化學、生理、藥物、動物、植物、地質、歷史8個研究所遷至昆明,繼續開展研究工作。抗戰勝利後,除生理所暫設上海外,其餘各所均遷返北平。
事件背景:
1927年4月17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七十四次會議在南京舉行,李石曾提出設立中央研究院案,決議推李石曾、蔡元培、張人傑共同起草中研院組織法。5月9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第九十次會議議決設立中研院籌備處,並推定蔡元培、李煜瀛、張人傑、褚民誼、許崇清、金湘帆為籌備委員。
7月4日,《中華民國大學院組織條例》公布,改列籌設中的中央研究院為中華民國大學院的附屬機關之一。11月9日,《中央研究院組織法》公布,明定「中央研究院直隸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為中華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設立:物理、化學、工程、地質、天文、氣象、歷史語言、國文學、考古學、心理學、教育、社會科學、動物、植物等十四個研究所。
11月20日,大學院院長蔡元培聘請學術界人士30人在大學院召開中研院籌備會及各專門委員會聯合成立大會,討論中研院組織大綱及籌備會進行方法。議決先籌設各研究單位,計有:理化實業研究所、地質調查所、社會科學研究所、觀象台四個研究機構,並推定各所常務籌備委員,積極展開籌備工作。
在國民政府籌備中央研究院的過程之中,北平大學校長李石曾提出了同時設立地方性研究院的建議。1928年9月,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通過了建立北平大學研究院的建議。
1929年8月行政院會議上通過了由教育部部長蔣夢麟提出的「國立北平研究院」之名,並決定其性質是與中央研究院獨立的地方性學術機構。此後教育部任命李石曾為北平研究院院長。同年9月9日北平研究院正式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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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最初北平研究院為「院-部-所」的三級組織架構,共設有十部,分別為總務部、出版部、海外部三個行政部門,以及天算部、理化部、生物部、人地部、群治部、文藝部、國學部七個學術部門。各學術部門又下設若干研究所(研究會),具體如下:
天算部:測候所
理化部:物理學研究所、鐳學研究所、化學研究所、藥物研究會、水利研究會
生物部:生物學研究所(1934年改為生理學研究所)、植物學研究所、動物學研究所
人地部:地質學研究所、史學研究會
郡治部:經濟研究會、自治試驗村事務所
文藝部:字體研究會
1935年7月,北平研究院考慮到「力求辦事敏捷及增加工作效率」,由三級架構改為「院-所(會)」的二級組織架構。其中取消了行政各部門,並設立總辦事處。各研究所(研究會)則改為直屬院長領導(1936年史學研究會改為史學研究所)。
1935年起因形勢所迫,北平研究院開始將部分研究機構遷離:鐳學、藥物研究所最先遷往上海,此後地質學研究所遷往南京,史學研究會有部分遷往陝西,植物學研究所遷往武漢並與西北農林專科學校聯合成立中國西北植物調查所。
抗日戰爭爆發後,李書華副院長於1938年4月在昆明設立北平研究院辦事處。物理學、化學、生理學、動物學、史學等研究所相繼遷往昆明,而經濟研究會、水利研究會等都能因經費問題而停辦,在上海的鐳學、藥物研究所也因經費問題而脫離。1944年原在武漢的植物研究所也遷往昆明。
抗日戰爭結束後,北平研究院各研究機構除藥物、生理學研究所與物理研究所結晶學研究室回到上海外,其餘都陸續回到北平。1945年10月,國民政府公布北平研究院組織條例,規定研究院下設物理學、原子學、化學、藥物、生理學、動物學、植物學、史學共八個研究所。
1948年又設立了院務會議與學術會議。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北平研究院被中國科學院所接管。
歷史影響:
北平研究院是民國大陸時期學術地位僅次於中央研究院的綜合性科研機構,在其20年的歷程中,組織機構逐步發展、完善,為科學的研究與探索提供了重要的組織保證。北平研究院的會員制度是院士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會員稱號不僅是學術精英的個人榮譽,更是那一代科學家數十年致力學術體制建設的結晶。
作為中國現代史上最重要的兩個國立的綜合性科研機構,北平研究院和中央研究院選舉出的會員和院士代表了當時中國學術界的最高榮譽,所選出的會員和院士基本能反映中國學術界的最高成就,體現了中國科學幾十年的發展。這兩個學術精英群體,既有重合,又有差別,在一些社會特性上具有共同點,但考慮到學科設置、科學成就、學術派別等因素,兩個機構選出的會員和院士仍有所區別。
在北平研究院選出會員之後不久,北平即遭解放軍佔領,北平研究院的學術活動自然終止。1949年底,以中央研究院和北平研究院為主體的一些科研機構合併組建為中國科學院,兩院的院士和會員大部分選擇留在大陸,在1955年設立學部時,兩院的院士和會員中一批人當選為學部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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