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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面調停
時間
1946年10月08日 ~ 1946年11月02日
地點
上海、南京
相關人物
周恩來
、
梁漱溟
、
蔣中正
、蔣勻田、
左舜生
、
莫德惠
、
孫科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第三方面調停是指1946年10月,中國民主同盟,中國青年黨和無黨派人士等的第三方面為緩和國共兩黨的緊張局勢,制止國共內戰而主動發起的調停活動。調停活動自10月中旬第三方面邀請在上海的周恩來返回南京開始,至制憲國民大會召開而結束,歷時一個多月。
調停以失敗告終,第三方面也因為是否參加制憲國民大會發生了分裂,青年黨決定參加制憲國大,民社黨脫離民盟參加制憲國大;民盟拒絕參加,並開除民社黨出盟。
周恩來當時公開表示,和平早已失去,談判只是為了教育第三方面。第三方面調停自始至終沒有得到國府和中共積極反應,最終失敗。
事件背景: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戰勝國中華民國面臨一次實現國內和平、施行憲政的歷史機遇,同時也籠罩着國共內戰的陰影。馬歇爾來華就是為了調解國共軍事衝突,避免中國爆發全面內戰。
馬歇爾於1945年12月20日到達上海,12月21日在南京與蔣中正見面,12月22日至重慶與周恩來、葉劍英、董必武等見面,後來他又接見了各界代表。馬歇爾認為,國共兩黨雙方的矛盾在於歷史原因造成的互不信任。
在馬歇爾要求下成立了三人小組:由國民黨張群、共產黨周恩來以及馬歇爾組成。三人小組一方面作為兩黨在發生軍事衝突時的交流渠道,另一方面是雙方針對當前急需解決的爭議性問題討論的會議機構。
三人小組在這段時期討論了關於滿洲和熱河的接收、日軍解除武裝等問題上兩黨的分歧,並達成了一定的共識。三人小組於1月10日達成了停戰協議,國民政府和中共雙方下令停戰,規定1月13日午夜12點生效,另外在北平設三方代表監管的軍事調處執行部來執行停戰協定。此次停戰是為政治協商會議做準備。
馬歇爾因需述職於3月11日回到美國,但國共再度爆發衝突,馬歇爾於4月18日回到中國時,局勢已經惡化。1946年7月份開始,馬歇爾也發覺國共的軍事衝突正在加劇,且向東北以外的地區蔓延。
1946年7月至9月,蔣中正在牯嶺避暑。馬歇爾六次到訪牯嶺,協商調處國共問題。馬歇爾夫婦受到蔣中正與夫人熱情款待,遊覽風景名勝。在馬歇爾建議下,7月11日通過以原燕京大學校長司徒雷登為駐華大使來協助調停,並試圖透過其他民主黨派協助調停。司徒雷登抵達南京調停,後於8月1日轉往牯嶺與交換意見。經過協調,美方建議由司徒雷登為主席,成立一個五人小組展開討論討論。
但司徒雷登的五人小組討論建議未能實現,及至中共對馬歇爾及美國發表不信任的言論,馬歇爾逐漸退出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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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因國府堅持於1946年11月中召開制憲國民大會,而周恩來稱,「國民大會一旦召開,他就回延安」。 因此國民大會前中共能否提交名單已經成了問題關鍵。第三方面(民主黨派人士梁漱溟,蔣勻田,左舜生,莫德惠等)開始出面調停。
10月8日,孫科和周恩來以及部分少數黨派人士在上海召開會議,同意組成第三方調停代表團並邀請周恩來前往南京。但10月10日國軍攻陷張家口,並奪取了中共在熱河省的最後據點赤峰,使得談判形勢顯得更加嚴峻。加上國民政府重啟在抗戰結束後就已停止的全國範圍徵兵,以及宣布國民大會如期召開,周恩來和少數黨代表取消了返回南京的打算。即使是政協秘書長雷震和無黨派領袖莫德惠到上海邀請周恩來,也沒有獲得答覆。
10月16日,蔣中正發表八點聲明,重申國民黨的意見。10月17日,第三方面的代表梁漱溟與馬歇爾談話,希望邀請美國方面參與第三方面與中共的對話。馬歇爾以中共懷疑美方中立性為由拒絕。
國民政府代表吳鐵成、邵力子、雷震三人赴上海與周恩來交涉。10月21日,周恩來在與第三方面答應與中共保持同一立場,在政府不按照政協決議改組就不提交立憲國民大會的代表名單的前提下,與第三方面代表回到南京。蔣中正原定於20日視察台灣,經馬歇爾勸導因應也改期至21日,並在離開前和周恩來等作簡短會談。
第三方面提出,國共雙方先商討停止軍事衝突,在實際已經停止衝突的基礎上就蔣中正10月16日發表的聲明[4]作出商討。第三方面調停期間,第三方面和國民黨都有派代表與馬歇爾交換意見。
10月26日,第三方面提出一個解決方案,分送中共梅園新村,馬歇爾使館和國府。羅隆基稱周恩來已基本接受此方案。但有資料稱周恩來看到後大哭,說第三方面出賣了他。當晚國民政府占領安東,周恩來稱中共決定中斷所有談判,等待延安方面的指示。周恩來上門拜訪馬歇爾,希望三人小組會議就國民政府的軍事行動採取一定措施,馬歇爾表示希望交由第三方面談判解決。
10月29日,第三方面向國民黨提出三點建議,包括停止衝突,處理地方政府問題以及堅持政協程序,但蔣中正拒絕。11月2日,張君勵和羅隆基向蔣中正提議召開一次國共及第三方面的會議,但最終也被拒絕。
11月11日,第三方面接到國府通知,國大代表報道人數達到法定人數,無論中共是否參加,均預定在11月15日舉行。值此,第三方面也出現分裂,民社黨和青年黨決定參加國大,民盟拒絕參加並開除民社黨出民盟。此時第三方面調停繼馬歇爾調停失敗後,也遭遇全面失敗。無黨派人士和青年黨的代表名單於11月15日晚補交,中共和民盟未有派代表到場。
歷史影響:
第三方面調停最後以失敗告終,第三方面也因為是否參加制憲國民大會發生了分裂,青年黨決定參加制憲國大,民社黨脫離民盟參加制憲國大;民盟拒絕參加,並開除民社黨出盟。
周恩來當時公開表示,和平早已失去,談判只是為了教育第三方面。第三方面調停自始至終沒有得到國府和中共積極反應,最終失敗。
同年11月15日,國民大會召開。此前國民政府為迎接制憲國大,下達了第四次停戰令,但已經對軍隊戰鬥沒有約束力。1947年1月,中華民國憲法通過之後,國民政府應馬歇爾的要求,先後三次呼籲中共能進一步舉行圓桌會談,以政治方式解決兩黨爭端。中共駐南京代表陸定一回應,「廢除偽憲法和恢復1946年1月31日軍事位置,是恢復和談的最低限度」。
至此,國共談判失去任何基礎而完全破裂。此時中共仍堅持在南京活動,不肯離開。國府兩度委婉逐客無效,故2月底,國民政府公開下達逐客令,限令在南京,上海,重慶的中共留守處代表3月5日前撤離,並關停重慶《新華日報》社。
3月7日,董必武率中共代表團返回延安。國共之間的全面戰爭將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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