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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租界工部局
時間
1862年04月 ~ 1945年09月
地點
天津
相關人物
汪兆銘
資料來源:互動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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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天津法租界工部局是設置於天津法租界內從事警務、道路和衛生的工作機構,原為天津法租界董事會的執行機構,成立於清同治元年(1862年),總部曾經設在法國河壩與水師營路北角(今張自忠路與赤峰道交口),1934年後設在當時天津法租界的主要街道大法國路(今解放北路34號至36號)的法國工部局大樓內。後來,原工部局所轄的秘書部與工程部這兩個部門改組成天津法租界公議局,而公議局下屬的巡警局改組成為新天津法租界工部局,主要負責天津法租界內的警務、道路和衛生等工作。
事件背景:
1861年6月2日,法國政府和清政府簽定《天津紫竹林法國租界地條款》,劃定法國租界,在英租界北鄰確定了位置,但比天津英租界更加靠近天津城,面積為439畝。不過,在初期的中國對外貿易並不興盛,來到這裡的少數外商主要居住在天津城東門外三岔河口的宮北大街,僅有天津英租界內建造了少數房屋;天津法租界內甚至沒有任何法國機構,只有1個供英美僑民使用的宗教建築合眾會堂,法國在天津的主要活動就是位於三岔河口的望海樓天主堂,連法國領事館都設在臨近的宮北大街。1870年6月發生了天津教案,外國僑民紛紛移居租界,天津英租界首先得到開發經營。由於法國在普法戰爭中失敗,國力不振,天津法租界一段時間內仍不見起色。直到1880年代才開始著手進行市政建設。
天津法租界成立之初,租界地由法國駐天津的領事館直接管轄,後來,隨著天津法租界裡的僑民逐漸增多,租界裡的行政管理權逐漸移交給法國本國的僑民,天津法租界便建立起了自己的行政機構。清同治元年(1862年),天津法租界隨天津英租界里建立起天津法租界董事會,董事會下設的執行機構為天津法租界工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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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根據《天津法租界市政管理組織大綱》中的相關規定:天津法租界董事會由天津法租界中的納稅人選舉產生,法國駐天津領事實際掌握天津法租界的行政權,他是法定的總董,還是財政、衛生與公用工程委員會的主席,他也負責召集和主持每年舉行的選舉董事會的選舉人大會,並可指定部分董事。天津法租界的選舉人大會選舉天津法租界董事會的部分董事或大部分董事,沒有立法權和行政監督權。董事會任期為2年,每年改選一半。天津法租界董事會設有7至9名董事,其中法國籍董事必須佔董事會的半數以上,通過選舉產生的其他國籍的董事必須由三種不同國籍的僑民來組成。此外,天津法租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必須經過法國駐天津領事明令公佈才能通過生效。天津法租界的總董要受法國駐中國公使的直接監督和法國外交部的間接監督。天津法租界董事會下設有六個委員會:公用工程委員會、財政委員會、教育委員會、捐稅委員會、衛生委員會和圖書館委員會。
天津法租界工部局由法國外交部派遣天津法租界工部局局長,由法國駐津領事指派天津法租界工部局內工作人員。作為天津法租界董事會的下屬執行機構,天津法租界工部局原下轄三個部,分別為:秘書部、工程部和警察部,其負責人分別:秘書長、工程師和警察部長。後來,工部局改組成天津法租界公議局,而公議局下屬的巡警局改組成為新天津法租界工部局。新天津法租界工部局和天津英租界工部局的職能不同,主要從事警務、道路和衛生工作。
1943年2月23日,法國維希政府宣布,同意放棄在中國的法租界。
1943年6月5日,汪精衛政權收回天津法租界、漢口法租界和廣州法租界。
1945年,天津法租界被國民政府正式收回。天津法租界工部局宣告結束。
歷史影響:
1920年代,天津法租界法國工部局主持修建開始在老龍頭橋上游修建了寬19.5米、限載20噸的雙葉立轉開啟橋跨——萬國橋(今解放橋),因此法國人修建並溝通法租界與老龍頭火車站,因此也曾叫「法國橋」。各國租界的工部局都作為董事會下設相應電務、水道、衛生處等。租界的市政導向促進了晚清乃至民國時期市政建設和管理體系的設立與發展。此後,由於民族實業家及外商不斷投資市政和公用事業,使天津自來水、電燈、郵政事業等相繼得到發展。這些公用設施的創辦以及相應的管理,對天津城市的發展變化產生了推動作用,為天津形成近代化的城市提供了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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