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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梅協定
時間
1935年06月09日 ~ 1935年07月06日
地點
天津
相關人物
何應欽
、
梅津美治郎
、
酒井隆
、
蔣中正
、
于學忠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何梅協定》是何應欽和梅津美治郎往來的備忘錄和復函。主要內容是取締河北省的反日團體和反日活動;這個協定實際上放棄了華北主權。
背景:
在《塘沽協定》簽訂後,日軍又製造事端,想使整個華北“特殊化”。
為了實現侵吞華北進而獨霸中國的既定國策,日本軍部與關東軍利用國民黨的不抵抗政策,著手全面實施分離華北,將華北變為“第二個滿洲國”。但由於準備不充分,日本採取了以軍事力量為後盾,在經濟上加緊掠奪華北資源,在政治上製造分裂,策動華北五省(河北、山西、山東、察哈爾、綏遠)“防共自治運動”,通過華北政權特殊化的方式,達到佔有華北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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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35年5月2日晚,由日本陸軍特務機關資助的天津《國權報》社長胡恩溥在天津日本租界內被刺身亡。1935年5月3日淩晨,另一個與日本有關係的天津《振報》社長兼偽“滿洲國中央通訊社”記者白逾桓亦在日租界內被刺殺。
5月15日,在熱河南部活動的抗日義勇軍孫永勤部受到日本軍的追擊退入長城以南的“非武裝區”,5月20日,關東軍越過長城,在與國民黨軍夾攻下消滅了這支抗日武裝。日本指責中方破壞《塘沽協定》,由日本天津駐軍參謀長酒井隆於5月29日放出話來,稱二人之死是國民黨藍衣社所為,是排日行為,向國民政府北平分會施加壓力(日本戰敗後,酒井隆供認二人之死是其策劃的)。日本利用這一事件,在武力恫嚇下,強迫國民黨政府接受日本提出各種要求。國民黨政府概為應允。
但是,日本侵略者對國民黨當局的一再退讓和承諾並不滿足,逼使中方用文書形式答覆,以便作為憑據。
1935年6月9日,酒井隆約見何應欽,就胡、白被殺事件,向何應欽遞交了日本華北駐屯軍司令官梅津美治郎擬訂的“備忘錄”,要求國民政府憲兵第三團、軍委會政訓處等撤出華北。以上機構都是蔣中正為加強對華北的控制而設,阻礙了日本使華北脫離國民政府而實行“自治”的陰謀,因此為日軍嫉恨。酒井隆還要求國民黨中央軍撤出河北,並罷免對日本態度強硬的河北省主席于學忠。事關重大,何應欽忙向蔣中正報告,並在此後第13天,分4次與酒井隆當面交涉。
1935年6月10日,何應欽第4次與酒井隆面談協商此事時,酒井隆又使出流氓無賴的手段,他把鞋子脫掉,放到談判桌上,然後盤腿坐在椅子上,並不時地用佩刀敲打桌子,要求何應欽按照日方擬訂的條約簽字。何應欽沒有應允,酒井隆竟大發脾氣,罵罵咧咧地出了門,沒走幾步,即解開褲帶,不避周圍眾人,當院小便起來,弄得何應欽哭笑不得。
何應欽為避免日方的糾纏,於1935年6月13日回南京向國民政府彙報,經蔣中正授意,在與日方多次秘密會商後。
7月6日,何應欽正式復函梅津美治郎,表示對“所提各事均承諾之”。
何、梅二人往來的備忘錄和復函就是臭名昭著的《何梅協定》。
歷史影響:
《何梅協定》的主要内容:取消國民黨在河北及平津的黨部;撤退駐河北的東北軍、中央軍和憲兵第三團;撤換國民黨河北省主席及平津兩市市長;取締河北省的反日團體和反日活動等等。這個協定實際上放棄了華北主權,為兩年後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埋下了更大的隱患。政府接二連三地與日本簽訂出賣主權的協定,激起了全國人民的極大義憤。張學良和楊虎城於1936年12月12日上午為西安事變向全國發出通電說:“東北淪亡,時逾五載,國權淩夷、疆土日蹙,《淞滬協定》,屈辱於前,《塘沽協定》、《何梅協定》,繼之於後。凡屬國人,無不痛心。”
(資料來源,參考:百度百科、維基百科、文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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