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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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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應欽,字敬之,貴州興義人,曾任中華民國陸軍一級上將、黃埔軍校總教官、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參謀總長、陸軍總司令、國防部部長、行政院院長等政府要職。並為黃埔軍校校旗設計者,也是中華民國國徽設計者。

何應欽於1901年進入貴州陸軍小學、武昌陸軍中學。1908年赴日本,入東京振武學校、士官學校22期步兵科,並加入同盟會。辛亥革命爆發後一度輟學返國,隨陳英士入滬軍都督府。1913年任江蘇陸軍第一師營長。二次革命失敗後回日本續學。1916年畢業返國,任黔軍第四團團長兼貴州講武學校校長。1917年隨黔軍參加護法戰爭,任第五混成旅旅長。1924年,任廣州大本營參謀處軍事參議、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總教官,繼任教育長及黃埔軍校潮州分校代理校長。東征後再任第一旅旅長、第一師師長。1926年當選為中國國民黨第二屆候補中央執行委員(後遞補為中央執行委員)。同年北伐開始,何應欽擔任國民革命軍第一軍軍長、兼東路軍總指揮、福建政治分會主席,1927年任國民政府委員。在寧漢分裂期間,何應欽指揮國民革命軍在南京龍潭擊垮孫傳芳的反撲,以功於次年升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參謀長兼代軍事委員會主席,隨後再出任訓練總監、國民政府委員、三軍參謀長等。

1930年3月,何應欽任國民政府軍政部部長,並在江西前線主持圍剿。1932年兼任軍事委員會第二廳廳長、代軍委會北平分會委員長,負責與日本交涉東北、華北問題,並簽署塘沽協定、何梅協定等。西安事變期間,何應欽代理總司令,並主張武力討伐張學良。抗日戰爭爆發後,何應欽辭軍政部長,轉任參謀本部參謀總長,次年兼任第四戰區司令長官;1944年兼任中國陸軍總司令,1945年何應欽奉派為接受日軍投降代表。1946年,任聯合國軍事參謀團中國代表團團長、制憲國大代表。1947年任戰略顧問委員會主任委員,1948年任國防部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國防部長、中央訓練團副團長,但12月免國防部部長職。

1949年3月何應欽繼孫科出任行政院長,後兼國防部長;6月免行政院院長職;9月復任戰略顧問委員會主任委員。年底赴臺灣。後出任總統府戰略顧問委員會主任、聯合國中國同志會會長、中日文化經濟協會會長、,並擔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及國民大會主席。1982年成立「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並出任主任委員。1987年10月22日,逝世於臺北。著有《日軍侵華八年抗戰史》、《八年抗戰》、《中國與世界前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