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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東事件
時間
1935年01月15日 ~ 1935年02月02日
地點
察哈爾
相關人物
松井原之助、
土肥原賢二
、青木宣純、
坂西利八郎
、
梅津美治郎
、
何應欽
、
宋哲元
、
黃郛
、高橋坦、
蔣中正
、汪精衛、張俊哲、彭金生、
李守信
、岳開先、
秦德純
、廣田弘毅、張樾亭、郭增愷、張祖德、長谷實夫、永見俊德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發生於察哈爾省東部沽源縣境的「察東事件」,是日本帝國主義為吞併華北而製造的武力侵犯事件,是「華北事變」序幕中的一個組成部分。
背景:
‘九一八事變’後,佔據我國熱河省的日本關東軍在蠶食河北省的同時,又把侵略的矛頭指向了察哈爾省。從1933年12月起,日軍不斷向沽源、赤城一帶侵擾,對整個察哈爾東部地區造成越來越大的威脅。從1934年開始,日寇更鼓吹長城以北全是偽「滿洲國」的轄地,單方面認定察哈爾、河北在長城以外的若干縣‘屬於熱河省’。1934年9月,關東軍在張家口設立特務機關,該特務機關部長松井原之助向國民黨察哈爾當局提出在察東劃界,要求‘察東中國軍隊退長城線以西以南,長城線以東以北由日方設警’,遭到中方的嚴詞拒絕。日方又要求可以在上述各村‘行軍’,亦未得逞。11月,日本關東軍唆使一部分偽滿洲國偽軍向長梁進攻,被察哈爾地方民團擊退。但日軍則繼續伺機尋釁,來實現其陰謀。
1935年1月4日,日本關東軍頭目及駐華武官、特務機關長齊集大連,召開幕僚會議,中心議題是以《塘沽協定》為中心.重新考慮對華政策,決定此後對偽滿與華北的方針。據當時報刊所載,對偽滿的方針是,由‘治安第一主義,變為經濟第一主義’;而‘日本對華北外交方針,始終企圖整個問題之解決。在未達到最後目的以前.則用側擊旁敲的方法,逐步前進,以貫徹其最後吞併華北之主張。’
依據上述對華北的方針,日本帝國主義首先將侵略魔爪伸向察哈爾省。察省地處華北的西北部.是西取晉綏、南下平津的戰路要地,因此,奪取察省成為日寇吞併華北的重要步驟。
「察東事件」的主要策劃者有兩位:
土肥原賢二,日本陸軍大將,繼青木宣純和阪西利八郎之後,在中國從事間諜活動的日本第三代特務頭子,建立「滿洲國」和策劃「華北自治」的幕後人物。以豪爽重義聞名於舊中國官僚間,有‘東方湯瑪斯•愛德華•勞倫斯’之稱。之後任日本第14師團長,參加蘭封會戰,升任第7方面軍司令,教育總監,第一總軍司令。
梅津美治郎,日本大分縣人,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日本在任時間最長的關東軍司令和末任參謀總長,是日本軍國主義侵華戰爭和對外擴張侵略政策的重要人物,侵華戰爭的罪魁之一,東京審判的28個法西斯戰犯之一,最高軍銜為大將。曾逼迫何應欽簽署臭名昭著的《何梅協定》,1937年日本發動全面侵華戰爭時任陸軍省次官。在5年擔任關東軍司令期間,大肆壓榨並屠殺中國東北地區的人民,同時策劃對蘇聯開戰,並簽署了擴建731部隊的命令。後因日本的形勢急轉直下而回國轉任參謀總長,直至日本政府被迫投降。1948年11月,梅津以甲級戰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1949年1月8日,梅津美治郎因患癌症死於東京巢鴨監獄。
他在日本軍界被認為是一個手腕靈活、精明強幹的將軍,從他的經歷也可看出,梅津美治郎一直是飛黃騰達、青雲直上的。一些歷史學家對他的評價是:‘個子不高,表面上態度和藹,毫無傲慢之氣,而且用語也給人以謙恭文雅的感覺。但此人事實上表裡不一,著實是個人面獸心的人。如不著軍裝,絕大多數人都想不到他就是統帥百萬侵華日軍的大將司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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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35年1月15日,偽滿‘自衛團’與駐防察哈爾省沽源縣的國民黨29軍宋哲元部發生‘衝突’;宋哲元馬上請北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長黃郛出面與日本交涉。雙方剛剛談判,又發生因日偽軍在察東劫掠百姓而被29軍官兵收繳40人武器的事件。這個事件,本是29軍維持地方治安的正常行動,但日本關東軍認為抓住了藉口,誣告為‘宋哲元軍侵犯滿洲國國境’,隨即兵分兩路向察東大舉進攻。
1月18日,日本關東軍司令部還煞有介事地發表‘聲明’稱:「關東軍從熱河安謐以來,人民安居樂業。昭和九年(1934年)後半期,宋哲元部下步騎部隊開駐熱河豐寧縣大灘(在沽源東20基羅未達)一帶,有礙該縣行政。經向中國方面要求宋軍撤退,並定最後期限,為去年12月31日撤退。屆期宋軍來見履約,且於本月12日在長梁附近,配置軍事,並襲擊當地守衛團。因此日軍為維持日‘滿’共同防衛精神起見,實行驅逐宋軍,退出滿國境內。」與此同時,日本駐華公使館武官高橋坦也向正在北平的察哈爾省主席、第29軍軍長宋哲元提出警告:“獨石口至沽源一帶之華軍所駐地帶,係屬於熱河豐寧縣境.要求迅速撤退,否則將採取斷然措施。”
日方聲明和警告中所說長粱、獨石口等地,歷來是察哈爾省東部沽源縣轄境,中外地圖均可證明。日方卻硬說上述地方屬熱河豐寧縣境,妄圖把這些地方劃歸偽「滿洲國」,完全是無理尋釁,目的是要挑起事端.製造擴大侵略的藉口。
聲明、警告發出後,日方即連日調兵遣將,準備行動。熱河境內日偽軍陸續向察東沽源縣之長梁、烏泥河方面運動;承德日軍集結於熱河豐寧縣,先頭部隊已到大灘一帶;大閣鎮日軍也開始向獨石口移動。
面對日軍的倡狂挑釁,國民黨政府十分恐慌。1月19日,國民黨行政院北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長黃郛到南京,向蔣中正、汪精衛報告華北政局。蔣唯恐事件擴大,竭力將大事化小,說「察東事件」係‘地方事件’,應就地解決。
「察東事件」發生後,宋哲元立即向北平軍分會報告。正在北平主持軍分會工作的何應欽恐戰事擴大,遂決定做出如下讓步:(1)小廠騎兵,撤至長城以內;(2)東柵子步兵,撤至獨石口附近;(3)長梁、烏泥河之民團,撤至後方;(4)長城外駐軍,避免衝突。以上處置意見,基本承認延慶以東為‘非武裝區’,但29軍在外長城以北地區仍保有駐軍權力。宋哲元表示同意,即於1月19日飭令駐察哈爾各師照辦,並通知了松井。
1月20日,豐寧縣大灘方向又開到偽熱河軍張俊哲旅、彭金生旅各一部,步騎兵共約3000餘人,駐熱河多倫偽警備旅李守信一部千餘人,也於同日向察東方向開進。日偽軍與沽源駐軍第29軍前哨相距僅40里,戰事一觸即發。
同日,察省外交特派員岳開先由北平返張家口,奉令訪晤日本駐張家口特務機關長松井原之助,商治「察東事件」。翌日.岳開先陪同察省民政廳長秦德純再度與松井談判,低聲下氣地乞求日方停止軍事行動,並請松井親赴長梁、烏泥河等地‘視察’,以便確認該處無華軍駐守。
21日,中方秦德純、岳開先與日方代表松井開始商談「察東事件」,何應欽則以察東問題請示南京國民政府。但當時的南京政府被日本外相廣田弘毅所提出的‘親善外交’所蒙蔽,對此次事件沒有足夠的重視,也沒有派外交官與日本交涉,而是一味妥協退讓,草草處理。日軍則一方面派松井、高橋應付國民黨當局,拖延時間,一面繼續擴大軍事行動。29軍官兵憑藉險要地勢,沉著應戰,防守得力,陣地屹然不動。
日方為了進一步擴大事態,先故作姿態.表示要‘和平解決’;同時,大灘一帶日偽軍亦作撤退偽裝,以迷惑國民黨當局。1月22日,日本外相廣田弘毅發表演說時,也大唱和平高調,配合中國境內日軍的行動。這種和平假象,國民黨當局果然信以為真,認為‘察東事態不致再擴大’。但就在1月22日下午6時許,日方突然派步兵、炮兵千餘人,偽軍二三千人,鋼甲車10餘輛,同時向獨石口、烏泥河、長梁一帶進犯。次日上午,日偽軍在飛機和地面炮火的配合下.向獨石口東北之長城線前進。同時,日軍飛臨察省上空,散發關東軍第二次聲明;聲明詭稱沽源1、2、3、4各區已接受偽滿之‘王道行政’;關東軍決以熱河省之主力及空軍一部,採取斷然處置。
此後,日軍指使偽軍繼續進攻,於24日侵佔東柵子。為了掩蓋其侵略暴行,日軍一面進攻,一面繼續聲稱:「宋哲元軍如從速撤退,不致有軍事行動;縱有軍事行動,亦毫無佔領中國領土之意。」
25日和26日,日機連續轟炸獨石口、東柵子,並在拮源方面增兵千餘名,戰事進一步擴大。
對日軍的突然襲擊,國民黨政府措手不及。在日軍的轟炸炮擊下,東柵子一帶的民團和居民死傷慘重,長梁、烏泥河的居民紛紛棄家外逃。1月25日.岳開先到北平,向北平軍分會代委員長何應欽和宋哲元彙報情況,何、宋立即電南京請示。26日,南京覆電,‘認為察東係地方事件,不另派員北來。由地方當局交涉解決。’當晚,岳開先會晤高橋,作初步交涉。日軍一方面派松井、高橋應付國民黨當局,拖延時間,一方面繼續擴大軍事行動。27日,日軍公然進佔東柵子,次日又佔沽源城東15里處的喬家圍子、義和成兩村.並在南北石柱子、喜峰岩一帶增兵。
就在日軍擺出大幹一場的架勢之時,突然又於28日撤出東柵子。接著,高橋也一反事件發生以來的拖延態度,對雙方召開和平會議提出了具體建議。日方行動,出人意料。原來,日軍剛在察東點燃戰火,就發生了「貝加爾湖事件」;1月24日,偽滿邊防軍在貝加爾湖北面的哈爾哈廟附近巡邏時,與外蒙軍隊發生武裝衝突;為防止腹背受敵,所以日軍決定暫停察東行動。於是,中日雙方關於「察東事件」的談判得以進行。
2月2日,談判在熱河省豐寧縣大灘鎮日軍司令部舉行。中方代表是第29軍第37師參謀長張樾亭、沽源縣長郭增愷、察省政府科長張祖德。日方代表是關東軍第7師團第13旅團長谷實夫、第25聯隊長永見俊德及岩永中佐、松井中佐等。會上,日方代表谷實夫宣稱,「察東事件」是出於‘誤會’,現雙方均不欲擴大,故日軍已撤回原防,希望嗣後不再發生此類事件等。中國方面代表張樾亭表示說,中國方面始終維持和平原則,現日方既已撤退,職方誤會即可解除。會議僅歷半小時.雙方即口頭約定解決辦法,後稱此次會談的結果為「大灘口約」。
2月4日.國民黨軍委會北平分會公佈《大灘口約》,全文如下:
“據陸軍第29軍軍長兼察哈爾省政府主席宋哲元報告,「察東事件」經派第29軍第37師參謀長張樾亭,率同隨員沽源縣長郭增愷、察省政府科長張祖德,於2月2日前往大灘,與日軍第7師團第13旅團長答實夫、第25聯隊長永見俊德及松井中佐等,於是日上午11時在該處會商,口頭約定解決辦法如左:
「察東事件」原出於誤會,現雙方為和平解決起見,日軍即返原防,29軍亦不侵入石頭城子、南石柱子、東柵子(長城東側之村落)之線及其以東之地域。所有前此29軍所收熱河民團之步槍計37枝、子彈1500粒,准予本月7日,由沽源縣長如數送到大灘,發還熱河民團。”
交涉期間,何應欽力圖不形成文字,只作口頭約定,他曾經指示:「會議最好不用形成文字記載,萬一日方要求用文字記載時,無論如何不可作為正式記錄,也不可簽字。」結果日方反而利用了這一點,發表了一個和北平軍分會公佈內容大相逕庭的「大灘協定」,並且要求國民黨方面履行。日方刊出的「大灘口約」中,除了中方公佈的內容外,擅自增加了中方此後‘嚴禁以兵入滿洲國國內’、‘嚴禁威脅刺激日軍的行為’,如有違反,日軍‘斷乎執行自主的行動’等條款。
至此,「察東事件」遂告終結。
歷史影響:
「大灘口約」確認了沽源到獨石口的延伸停戰線,削弱了中國方面對沽源長城以東地區的控制,使察東出現了一個約700平方公里的‘非軍事區’,日軍雖未完全達到佔領察東目的,但國民黨政府卻實際上喪失了對沽源縣長城以東地區的控制。
1935年6月10日,豐甯縣參事官一行侵入東柵子,受到中國軍隊29軍攔擊,次日,偽滿警衛部隊侵入沽源縣小廠村,再次受到29軍兩個連的攔擊,同月24日,29軍在獨石口北,與入侵的偽滿國警衛隊發生衝突,戰至次日淩晨,偽軍增派騎兵5個中隊,步兵1個大隊開赴增援,29軍撤出。史稱「第二次察東事件」。
在日本侵略者脅迫下,6月28日國民黨政府決定,免除29軍軍長宋哲元察哈爾省主席職務。
察東戰火雖然暫時平息,但日寇侵略兇焰有增無減,並以此為開端,逐步擴大對華北的侵略,遂演成1935年以後一系列的「華北事變」。
(資料來源,參考:百度百科、張家口在線、人民政協報、沽源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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