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
中國文化大學
IP:
140.137.101.202
首頁
年表
民國人物
人物年表
民國事件
期刊文獻
專書
照片
資源共享
全部
民國人物
民國事件
期刊文獻
專書
照片
首頁
->
民國事件
-> 員生合作社
員生合作社
時間
1913 ~ 2016
地點
台灣
相關人物
孫文
、胡鈞、王建組
資料來源:必應搜索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台灣的合作事業,有七十多年悠久歷史,經過民間與政府共同推展,不斷成長,也扮演過重要角色。遠在日據時期,曾經是發揚民族精神的民族產業;光復以來,又是實踐民生主義的有效途徑。
背景:
世界上第一個經營成功的的消費合作社,是1844年在英國曼徹斯特附近的羅虛戴爾地方,由28個法蘭絨織工所發起組成的一個消費合作社,名「羅虛戴爾公平先驅社」(Rochdale Society of Equitable Pioneer),他們致力於以自助或互助的方式,從經濟上謀求勞工階級的解救。
我國最早的消費合作事業組織在中國最早是1918成立的北京大學公社,該社成立的動機,是受孫文先生的影響及該校法科教授胡鈞、王建組等的提倡。其目的是減輕生活負擔,增進消費上的利益。該社業務經營的重心,以專供教職員及學生日常消費用品,在校社所售出,已使社員能獲得價廉物美的物品。
其後於1922年間,陸續有許多消費合作社成立,均以販賣日用物品,消除中間剝削為目的。
1940年間,行政院推行新縣制,頒布了「縣各級合作社組織大綱」,規定縣各級合作社維發展國民名經濟的基本機構,各鄉、鎮、保均有一個合作社組織,已達「每保一社」,「每戶一社員」為原則,又在重慶成立全國合作社物品供銷處,隸屬合作事業管理局,為各消費合作社的輔助機關,並為各生產合作社與消費合作社的仲介機關,自此消費合作社遂進入鼎盛時代。
Top
發生過程:
日本在 1900 年制定了產業組合法,而在台灣,自 1910 年台北信用組合設立後,日本人組合也陸續在各地成立。因此,台灣也在 1913 年制定了產業組合法,全島共設立了 18 個組合。
台灣的消費合作社,是開始於1913年,最早設立的是台銀購買組合和台總(台灣總督府簡稱)購買組合,因為日據時代的消費合作社業務,大部分是與產業組合共同辦理,發展也頗為快速,尤其在二次大戰期間,因為物資缺乏,一般日常用品採配給方式,消費合作社乃發揮極大的功能。
在1916~1920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戰景氣大好期間,共有246個產業組合,組合員11萬多人,實繳資本919萬餘日圓,準備金及其他公積金209萬日圓,存款450萬日圓,貸款1,863萬日圓,保留盈餘161萬日圓。在此之後設立的產業組合多為台灣人所經營,1920 年的景氣衰退,米價大跌,使得金融機關也同受打擊。
1927年,發生「昭和經濟恐慌導致本島金融機關龍頭的台灣銀行面臨倒閉的救濟問題」,當時產業組合的經營也因此陷入困境。
但是,景氣復甦以後,1933年時組合增加至359個,組合員有27萬多人,實繳資本1,550萬餘日圓,準備金及其他公積金1,109 萬日圓,存款3,710萬日圓 ,貸款6,228萬日圓,保留盈餘226萬日圓。
1940年,組合數達到了501個,組合員60萬多人,資本額2,046萬餘日圓,準備金及各種公積金1,846萬圓,存款1億日圓。60餘萬的組合員是以戶長加入為原則,這意味著台灣600萬的人口約有半數加入了產業組合。
產業組合是由信用、購買、販賣、利用共4個部門所組成,和日本內地的產業組合相較起來,台灣著重在信用部門,而內地則將重點放在事業部門。信用組合經營產業資金的融通、存款的金融業。購買組合買入產業或經濟上的必要物資,轉賣給組合員,並以共同購買的方式買進農業生產上需要的肥料、飼料等。販買組合則銷售組合員生產的農產品,例如:米、茶、柑橘等等。利用組合則提供組合員在產業、經濟上所需要的設備,例如:經營電氣設備、用水、乾繭裝置等施設以及農業倉庫。
1944年,設立台灣農業會以統合農業團體,產業組合連合會因而解散,大部分的產業組合被納入農業會成為市街庄農業會,只留下市街地信用組合,進而設立台灣產業金庫。
1944~1945年間的台灣產業金庫、市街地信用組合、市街庄農業會三者合計,總資本額2,135 萬餘圓,存款4億萬圓,銀行存款1億餘萬圓、貸款2億萬圓。分別是過去以來的最高額。
二戰後,產業組合在都市地區以信用合作社的形式,在農村地區以農會的形式繼續存在。信用合作社繼續擔負著戰前信用事業,即存款、放款業務的同時, 還負責代收稅金等政府委託業務。甚至還開設商業職業補習班,培養實業人才, 設立獎學金。
台灣光復後,消費合作社可以分為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機關員工消費合作社、勞工消費合作社、地方消費合作社及蔗農消費合作社五類。
歷經數十年後,合作事業在台灣的社會上,已經是一種普遍而被容納的社會團體。好比空氣或水一般的社會資源,在良好環境之下,無人認識其存在,而一旦消失了,就成為威脅生命,而引起人類生存的嚴重現象。
歷史影響:
信用合作社・農會與台灣中小企業、農民的經濟發展、土地改革時的自耕農化有聯繫,成爲台灣經濟推進的重要資金源。戰前期,戰後至 1990 年代爲止,對台灣的中小企業、農民的金融、經濟,產業組合、信用合作社、農會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這是不可忽視的事實。
(資料來源,參考: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站、Yahoo奇摩知識、豆丁網)
Top
回上一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