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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歇爾使華
時間
1945年12月20日 ~ 1947年01月08日
地點
重慶、南京
相關人物
馬歇爾使華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馬歇爾使華是指美國五星上將、前參謀總長喬治‧卡特里克‧馬歇爾在1945年底到1947年初,奉美國總統杜魯門之命出使中國,調解國共軍事衝突的歷史事件,對中國近代史有重大影響。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戰勝國中華民國面臨實現國內和平、施行憲政的歷史機會,但同時也籠罩在國共內戰的陰影下。美國為了維護國際利益,調解國共軍事衝突,避免中國爆發全面內戰,因此派遣馬歇爾來華調停。但調解終究無用,馬歇爾離開中國,返美就任國務卿。

背景:

一、美國與國民政府的關係

抗日戰爭中,美國除了對中國政府提供軍事物資支援外,還派遣約瑟夫‧史迪威任同盟國「中國、緬甸、印度戰區」總參謀長。史迪威當時的主要任務為保衛滇緬公路,確保同盟國對中國的物資供應。中國應美國等的要求於1942年初派出遠征軍進入緬甸,由史迪威指揮。由於英軍迅速潰退,中國遠征軍陷入包圍。最終入緬之中國遠征軍一部份跟隨史迪威命令撤入印度,另外大部份經原始森林,承受重大損失後返回中國。美國在這個時期提供給中國的物資支援,上遠少於對英國及蘇聯的支援。史迪威指揮10多萬中國精銳部隊深入緬甸,拿著美國支援中國的大部分物資參與對日緬甸戰線,卻取得極為狼狽的戰績,讓蔣中正大為不滿,自1943年起曾兩次要求美國撤換史迪威,但因為馬歇爾在美國的反對而未能成事。即使後來史迪威收復緬北,與蔣中正卻已經交惡。

1944年春,日軍在華發動「一號作戰」,國軍在西南、河北等地大潰敗,羅斯福派副總統華萊士到中國了解情況,華萊士到華後對國民政府的統治能力評價很低,但也同意史迪威是兩國交往的障礙。8月中,羅斯福再三要求蔣中正將中國大陸之軍隊交予史迪威指揮,蔣中正回覆羅斯福,若要將指揮權交予史迪威,寧可脫離盟國獨自抗日。羅斯福權衡之後,1944年10月18日下令撤換史迪威,改由魏德邁接手,並將中緬印戰區分割為緬印戰區和中國戰區,魏德邁只負責中國戰區。史迪威的指揮失當並與蔣中正交惡,以及馬歇爾對史迪威的支持,影響日後中美的外交關係。

二、美國與中共的關係

由於中共的軍隊在日軍後方日漸坐大,美國政府認為與其有限度的合作更能符合自身利益。1944年7月,中緬印戰區以包瑞德上校為首的美軍觀察組訪問延安。而毛澤東也認同與美國政府合作的可能性,並曾多次營救在中共控制區迫降的美軍飛行員。

三、赫爾利的調停

1944年11月7日,美國駐中國大使派屈克‧傑伊‧赫爾利到延安與中共商討中共取得政府中的合法地位的問題,達成《中國國民政府、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協議》(簡稱五條協定草案》)。草案內容為結束一黨專政,改組國民政府為包含所有抗日黨派和無黨派政治人物的代表的聯合國民政府,承認中共和所有抗日黨派的合法地位,所有抗日軍隊應平等地分配同盟國的援助物資等。

但赫爾利回到重慶與蔣中正交流後,蔣等人提出三條反建議:「一、國民政府允將中共軍隊加以改組,承認中共為合法政黨。二、中共應將一切軍隊移交國民政府軍委會統轄,國民政府指派中共將領以委員資格參加軍委會。三、國民政府之目標為實現三民主義之國家。」此與中共意見相左。當時在重慶的周恩來得知後宣布返回延安,赫爾利提出由三方各派代表監督軍隊交接,也被周拒絕。另一方面,赫爾利認為美國政府應承認中國國民政府為中國合法政權,任何支持中共的政策都會對美國利益不利,因此在1945年1月23日八路軍向美國申請美元貸款時,他向羅斯福提出反對意見。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後,國共為爭取受降權和受降地區的接收權而發生軍事衝突。赫爾利為調解國共爭端,向蔣中正提出邀請中共首腦毛澤東赴重慶談判。8月25日,中共首腦毛澤東,周恩來,王若飛等抵達重慶,與國民政府就兩黨關係和和平建國事宜進行了初步會談,並在10月10日簽署《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即俗稱雙十協定。但國共雙方的衝突依然不斷,共軍在蘇聯的支持下持續進攻。

四、馬歇爾的任務

杜魯門總統擔心中國陷入內戰將影響美國在華的利益,因此派遣時任美軍參謀總長,並且曾擔任駐華的第十五步兵團指揮工作三年、對中國事務較其他官員有經驗的馬歇爾,出使中國調停糾紛,目標是竭力說服中國政府召開包括各主要政黨的國民會議,以實現中國之統一;同時實現停止敵對行動,尤其是在華北停止敵對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