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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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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蘇協定
時間
1924年05月31日
地點
北京
相關人物
中蘇協定
資料來源:大話哈爾濱
簡介:

中蘇協定是《中蘇解決懸案大綱協定》的簡稱,由中華民國大總統特使顧維鈞和蘇聯駐華全權代表加拉罕代表雙方,於1924年5月31日在北京簽訂。這是近代中俄兩國關係史上的第一個平等條?,兩國的外交關係也隨之恢復。協定主要內容包括廢止中國政府與前俄帝國政府所訂立之各項條約協定、承認中華民國對外蒙之主權、解決中東鐵路問題等等。並另訂附屬條約「暫行管理中東鐵路協定十一條」,約定由中俄雙方共同設置理事會與監事會,共同經營中東鐵路。

背景:

1923年6月下旬,蘇俄副外交人民委員加拉罕被任命為駐華全權代表。此時中國方面由王正廷督辦中俄交涉事宜,中俄復交的時機已較為成熟。

中國與蘇聯最主要的外交問題,一是外蒙問題,一是中東鐵路主權,當時蘇聯一方面希望維護自身利益,另一方面又要表現出蘇維埃社會主義和英美列強的帝國主義截然不同的意識形態,因此在對中國的態度上顯得較具善意。

1919和1920年,蘇聯曾兩度發表對華宣言,都主動表達出願意放棄沙俄時期不平等條約所獲得的利益。然而在實際談判時,蘇俄還是希望保留相當程度的在華利益與優勢,因此從1922到1924年之間,中蘇雖然經歷幾次談判,卻始終無法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