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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中正第二次下野
時間
1931年12月25日 ~ 1932年03月01日
地點
南京
相關人物
蔣中正
、
胡漢民
、
汪兆銘
資料來源:鐵血網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蔣中正的第二次下野發生在1931年12月15日,時任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長及陸海空總司令,因胡漢民事件引起黨內同志不滿與撻伐,加上在九一八事變中對日本侵略採取不抵抗政策,引起民眾憤怒,因此宣布辭去政府職務,但仍擔任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常委。然而蔣中正在政府及軍隊的勢力已然成形,在其他勢力無法取代的情況下,蔣於1932年3月復出,擔任「 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兼軍事參謀部參謀長。
背景:
一、胡漢民軟禁事件
1930年年初,蔣介石與日本簽訂了《關稅協定》,繼而又擅自公佈《危害民國緊急治罪法》,由於均未事先經立法院通過,因此引起立法院長胡漢民不滿。年底,蔣介石計畫另訂《訓政時期約法》,將總統置於「五院」之上,遭到胡漢民的堅決反對,蔣介石十分惱怒,遂於1931年2月26日以邀宴為名,設計軟禁胡漢民。
胡漢民事件在國民黨內引起軒然大波,粵系要人古應芬、孫科、王寵惠、劉紀文等人紛紛離開南京回到廣州形成反蔣聯盟,汪兆銘、鄒魯、廣東陳濟棠,廣西李宗仁、白崇禧、張發奎,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曾任民國第一任內閣總理的唐紹儀等人也先後發出通電指責蔣介石。4月30日,鄧澤如、林森、肖佛成、古應芬四監委正式提出「彈劾」案,要求蔣介石「下野」,蔣被迫向中央監委「自請查辦」。陳濟棠、陳策、李宗仁、張發奎等相繼通電響應,南京方面則以何應欽為首,發出「忠告陳濟棠」之通電,聲援蔣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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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由於黨內不滿聲浪加上民眾對於東北淪陷、國軍竟不抵抗的憤怒,蔣中正決定釋放胡漢民,並在1931年12月15日,於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上,第二次宣佈下野,辭去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及陸海空軍總司令等職。國民政府則迅速改選林森為主席,改為內閣制政府,並由汪兆銘擔任行政院長。
然而此時的蔣中正已完全掌握首都邊防軍隊、特務機制,黃埔軍隊沒有其他人能夠調動,而宋子文、江浙財團等勢力除了蔣介石之外一概拒絕合作,國民政府終於意識到,蔣中正的地位已經無可取代。
1932年1月28日,日軍在上海製造事變,國民政府無力應付,親蔣派趁機提議「請蔣介石到南京主持中央政治會議」並得到通過,2月21日蔣中正回到南京。3月1日,在洛陽召開的國民黨四屆二中全會上,蔣中正正式復出,並於3月6日被推舉擔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兼軍事參謀部參謀長,與汪兆銘聯合執政。
歷史影響:
蔣中正擔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之後,開始了長時期的「蔣委員長」時代,蔣汪也開始新一階段的合作。
此時黨內大佬無法再對其構成威脅,汪兆銘亦僅執掌行政院,在黨內已無實權。之後蔣中正繼續擴充實力,並出任國民黨總裁,其權勢已無人可動搖。
而身為開國元勳、黨政大佬,卻被非法監禁近十個月的胡漢民,因此與蔣結下不解之仇,致力奔走宣傳反蔣、反共、反日,直到1935年因腦溢血於廣州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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