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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統之爭
時間
1917年06月06日 ~ 1917年08月01日
地點
北京
相關人物
黎元洪
、
段祺瑞
、
孫文
、
梁啟超
資料來源:中研院近史所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法統之爭」指1916年6月袁世凱逝世後,副總統黎元洪繼任大總統的法理依據爭執。根據1912年制訂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簡稱民元約法),黎元洪為「繼任」大總統,任期應補足袁世凱的五年任期;若根據1914年制訂的中華民國約法(簡稱民三約法),黎元洪僅是「代行」大總統職權,依規定三天之內就要補選新總統。雖然支持民元約法的人佔多數,但把持政權的國務總理段祺瑞較屬意民三約法,由此引發了為時近兩個月的法統之爭。最後以段祺瑞退讓,援用民元約法而告終。
背景:
1914年,袁世凱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另訂中華民國約法,改採總統制,擴張總統權力,圖謀稱帝。洪憲帝制失敗後,輿論多認為應恢復民元約法,再續中華民國法統。段祺瑞身為國務總理,理應接納採行內閣制的民元約法,但段為了保持北洋政府的正統性與正當性,且不願恢復被袁世凱解散的國會,遂堅持要遵守袁世凱時期通過的民三約法。1916年6月6日,袁世凱病逝,當天段祺瑞便以國務院名義發表通電,由副總統黎元洪依據民三約法第二十九條,「代行」大總統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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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段祺瑞的通電一出,遭各方人士反對。護國軍軍務院、中華革命黨及眾國會議員,紛紛發表函電,堅持恢復民元約法,召開國會並懲辦洪憲帝制禍首。岑春?、孫中山、黃興、唐繼堯等人數度致電黎元洪,希望他表明立場。孫中山向黎元洪陳述「規復約法,尊重國,尤不容緩」的重要性。黎元洪雖然同意恢復民元約法,但受制於段祺瑞。
1916年6月22日,段祺瑞通電反對民元約法,堅持以民三約法作為法理依據。次日,孫中山致電段祺瑞,表明「規復約法,尊重國會,為共和根本大計」,並警告他「不為莠言所惑,重陷天下於糾紛」。梁啟超也致電提醒段祺瑞,他身為國務總理,國務院此一機關便是根據民元約法而設立,若反對民元約法,他的國務總理也不復存在。
6月25日,駐上海海軍總司令李鼎新、第一艦隊司令林葆懌等宣布加入護國軍,終於迫使段祺瑞態度軟化。6月29日,黎元洪表明仍遵行1912年公布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並訂8月1日召開國會,法統之爭才算落幕,護國運動及中華革命黨也停止軍事行動。
歷史影響: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與第一屆國會的恢復,讓北洋政府重新成為合於法統的合法政府,受到各界支持,國內又一次出現和平的曙光。可惜這和平並未維持太長,沒多久北洋政局又陷入府院之爭,國會及約法又再度被棄置,終於讓中國走向南北分裂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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