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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國共合作
時間
1937年09月22日 ~ 1945年08月
地點
延安;廬山;
相關人物
第二次國共合作
資料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簡介:

1936年12月12日,張學良發動西安事變挾持蔣中正,國民政府被迫放棄對內統一的政策,準備與共產黨進行第二次國共合作。1937年9月22日,國民政府發表中國共產黨共赴國難宣言,共黨承諾停止暴動政策及赤化運動、取消蘇維埃政府及紅軍名義番號,服從國民政府。9月23日,蔣中正發表《對中國共產黨宣言的談話》,宣布承認中國共產黨合法,第二次國共合作形式上完成。

1945年8月抗日戰爭結束,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為爭奪統治權隨即展開內戰,國共合作亦告結束。

背景:

1931年第一次國共分裂後,中國共產黨與中國中央政府進行五次圍剿與反圍剿戰爭,1935年10月,共軍佔據陝西北部,中國國民黨派張學良東北軍繼續圍攻。但此時日軍步步進逼,蘇聯對中共指示應聯蔣抗日;國民政府的安內攘外方針,也遭到地方軍閥和民間抗日情緒的反對。

1935年11月,中國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後,蔣中正對進行中之中日外交談判採取了強硬態度;調整了對蘇聯之政策,並提出「打通與共產黨的關係」。從1936年初開始,國共兩黨間打破長期對立僵局,通過多種渠道,雙方派出代表進行秘密接觸。

1936年12月,中國國民黨陝北「剿共」前線將領張學良、楊虎城劫持蔣中正,發動西安事變,逼其下令放棄對中國共產黨的剿滅戰。蔣最終在宋美齡、周恩來斡旋下獲得釋放。第一次國共內戰結束,國民政府與中國共產黨開始進行第二次國共合作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