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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臨時參議院成立
時間
1912年01月28日 ~ 1912年04月08日
地點
南京;武昌;北京;
相關人物
南京臨時參議院成立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南京臨時參議院係南京臨時政府的最高立法機關,由各省都督派代表組成,擁有立法、制憲、財政決算、選舉臨時大總統和副總統、彈劾、諮詢等職權。

南京臨時政府成立以後,1912年1月28日,宣告獨立的十七省都督選派三名代表在南京舉行會議,正式成立中華民國臨時參議院,作為臨時政府的最高立法機關。孫文、黃興等人參加了臨時參議院成立典禮。林森被推為議長,王正廷為副議長,執行議會的職權。2月15日,臨時參議院批准孫文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選袁世凱為臨時大總統,20日選黎元洪為副總統。2月7日至3月8日,參議院制訂並通過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

背景:

南京臨時參議院的前身是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武昌起義爆發後,光復各省代表在武昌集會,於1911年12月通過「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依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臨時立法機關稱為臨時參議院,由各省都督府指派參議員三人組成。臨時參議院成立前,由各省代表聯合會代行其職權。各省代表會亦同時電請各省督都遴派參議員,並以精通法政、富於經驗為佳。

1912年1月1日,孫文在南京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月2日,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開始代行參議院職權,改選趙仕北為臨時議長,馬君武為臨時副議長,並正式通過「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