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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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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事件
時間
1949年04月06日 ~ 1949年04月06日
地點
台灣台北
相關人物
四六事件
資料來源:中央社
簡介:

四六事件起於1948年,以台灣省立師範學院(今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為主體,串聯國立台灣大學所發起要求提高公費待遇的「反飢餓鬥爭」,以「救苦、救難、救饑荒」為主的學生運動。當時除了不少中國的學生流亡台灣並在台大與師大就讀,而且當時台灣不少的知識份子都有社會主義的素樸理想,引發政府當局大規模逮捕學生的行動。

1949年4月6日,軍警便包圍台灣大學宿舍與師範學院宿舍進行逮捕行動,引發學生利用餐桌、椅擋住樓梯口,並且向軍警摔東西的反抗;最後軍警衝破包圍逮捕學生,並以卡車運走學生;其中師範學院自治會主席周慎源雖然逃脫,但是據說不久後在清鄉中也遭到殺害。當天共有100多名學生遭逮捕入獄,其中有7名學生被捕後槍決,此事件後部分學生紛紛出走中國大陸。

背景:

1949年3月20日晚上9點15分,台大法學院一年級學生何景岳和師範學院博物系學生李元勳,共乘一輛腳踏車,經過台北大安橋附近時,被中山路派出所一名謝姓警員認為違反交通規則取締,因而發生衝突。兩名學生據說被該警員「打了好幾下」,隨後並被押送台北市第四警察分局拘押,轟動一時的「四六事件」自此揭開序幕。

兩名學生被捕的當天晚上,首先得到消息的師院學生,集合了兩三百人趕到分局交涉,而四、五百名台大學生隨後也聞訊前往聲援,兩校學生要求警方釋放何、李兩人,並要求警察局長劉監烈出來向學生道歉,警方雖立刻將兩名學生釋放,並將肇事警員拘押,但要警察局長道歉之事只能以電話請示。

不久,台大訓導長鄭通和乘著傅斯年校長的小汽車趕到現場疏勸學生,可是學生還是堅決要見警察局長。不久,警察局督察長龔經笥趕到現場,代表總局長前來調解,但是學生仍然堅持要由局長親自解決,經過往復折衝,到天將亮時,有些學生支持不下,便提議解散。

3月21日,台大與師院的學生選派代表前往台北市警察局總局請願,陪同請願的學生與民眾超過1000人並包圍警局,致使警方在群眾壓力下被迫道歉,引發當局高度關切,認定校園受到中國共產黨的統戰與滲透。3月29日,台大法學院舉辦營火晚會,消息傳到當時派任台灣的台灣省主席兼警備總司令陳誠,陳誠決定鎮壓學生運動、下令當時擔任警備副總司令的彭孟緝緝拿「主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