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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期成會憲法草案
時間
1940年03月
地點
雲南昆明
相關人物
憲政期成會憲法草案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修正草案,即憲政期成會憲法草案,簡稱期成憲草又稱「昆明草案」,是1940年3月國民參政會下設的憲政期成會在五五憲草的基礎上修改後的憲法草案。

這部憲法草案是抗戰期間第一次憲政運動的成果,並首次得到了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參與,成為訓政時期的第一部融合多黨智慧的憲法草案。但該草案從此並未繼續得以採用,後來1946年政治協商會議和憲草審議委員會的制定的政協憲草基本未用該草案。

但期成憲草是國民政府時期由各黨各派第一次參與修改憲草的努力,其多黨參與的精神仍直接影響到了1946年的政協憲草的制定工作。

事件背景:

國民參政會在1938年於武漢成立,其目的在於集思廣益,促成憲政。參政會促成憲政之主要貢獻在於成立憲政期成會。在1939年9月召開的參政會第一屆第四次會議上通過了《請政府定期召集國民大會實行憲政決議案》,從而揭開了抗日戰爭時期「晴天霹靂的憲政運動」的帷幕。

該決議案是在如下七個提案的基礎上提出的:1、國民黨參政員孔庚領銜的《請政府遵照中國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決議案定期召集國民大會制定憲法開始憲政案》;2、中共參政員陳紹禹領銜的《請政府明令保障各抗日黨派合法地位案》;3、中國青年黨參政員左舜生、國家社會黨參政員張君勱、第三黨參政員章伯鈞共同領銜的《請結束黨治立施憲政以安定人心發揚民力而利抗戰案》;4、中華職業教育社參政員江恆源領銜的《為決定立國大計解除根本糾紛謹提具五項意見建議政府請求採納施行案》;5、救國會參政員張申府領銜的《建議集中人才辦法案》;6、救國會參政員王造時領銜的《為加緊精誠團結以增強抗戰力量而保證最後勝利案》;7、國家社會黨參政員張君勱領銜的《改革政治以應付非常局面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