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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郵政總局
時間
1912年01月01日 ~ 2003年01月01日
地點
中國、台灣
相關人物
王叔朋、劉承漢、劉書蕃、
張嘉璈
、
朱啟鈐
、
葉恭綽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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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中華民國郵政總局是中華民國境內的唯一郵政事業單位,通常以「郵局」逕稱,為中華民國交通部下屬機關。其業務除郵遞相關領域外,還涵蓋儲匯、人身保險等簡易金融服務。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大清郵政總局同時更名為「中華民國郵政」,郵政總局的建制不變,但改隸新成立之交通部管轄。1919年,郵政儲金業務在上海開辦。1920年3月15日,郵政儲金匯業總局成立。
1927年11月1日,在國民政府主導下,交通部郵政總局於南京成立,內部先後設有「八處二室一委會」,下轄各區郵政管理局、辦事處等,以管理全國郵政事務為主要職責。
1949年底,交通部郵政總局隨中央政府遷往臺灣。2003年1月1日,交通部郵政總局進行公司化,改制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原郵政管理局之業務改由中華郵政總公司直接管理的責任中心局取代。交通部郵政總局在法律上定義為「郵政機關」,中華郵政在法律上定義為「郵務機構」。
事件背景:
1878年,中國海關總稅務司羅伯特·赫德提議設立官方的近代郵政局;當年,北洋通商大臣李鴻章決定於上海、北京、天津、煙臺和牛莊(今營口)五處試辦郵政業務,並且委託赫德的總稅務司進行管理。翌年,五處郵政辦事處以「海關撥駟達書信館」的名稱開始營業,1880年改「海關拔駟達局」。
在交由海關部門試辦郵政業務十四年以後,1896年3月20日清光緒帝根據總理衙門「興辦郵政」的奏摺,批准正式開辦「大清郵政」官局。
光緒二十三年一月十九日(1897年2月20日),正式成立「大清郵政總局」。1897年,原海關拔駟達局改隸大清郵政;江海關撥駟達局正式更名為「上海大清郵政局」,1899年改「上海郵政總局」。天津海關拔駟達局改「天津大清郵政局」,簡稱「大清郵政津局」。1906年,清政府設立「郵傳部」。
1911年,「郵傳部」接管郵政,郵政從此脫離海關,成為獨立的系統。郵傳部下隸大清郵政總局;從此,郵政業務正式脫離海關(水師、海軍),實現獨立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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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成立,大清郵政總局同時更名為「中華民國郵政」,郵政總局的建制不變,但改隸新成立之交通部管轄,但郵政系統事務實際繼續由外國人主持,未受北洋政府實際管理和運營。
1919年,郵政儲金業務在上海開辦。1920年3月15日,郵政儲金匯業總局成立,設址於上海福州路5號,由劉書蕃任「總辦」(後改稱「局長」)。
1927年11月1日,在國民政府主導下,交通部郵政總局於南京成立,內部先後設有「八處二室一委會」,下轄各區郵政管理局、辦事處等,以管理全國郵政事務為主要職責。
1935年,《郵政法》公布,郵儲總局改制為「郵政儲金匯業局」,隸屬於交通部郵政總局,並同時開辦簡易人壽保險業務。
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爆發,政府命令淪陷區中華郵政機構不得內撤,雖然日偽當局在淪陷區成立郵政機構,但各地郵政局仍同中華郵政聯絡並由中華郵政供應郵票,重慶政府在國際通郵樞紐上海設郵政總局上海辦事處,代表重慶指導上海、江蘇、浙江、安徽郵政運作。
1938年期日本佔領當局和傀儡政府逐漸開始控制郵政,但一些地區郵政機構維持與重慶的聯絡達5-6年之久,例如上海郵政局直到1943年才被日偽控制。雖受日偽干預控制,淪陷區郵政機構仍通過密函渠道繼續與重慶在重大事務方面保持聯絡。1945年戰爭結束,中華郵政恢復管理各淪陷區郵政。
1914年,郵政總局實施「郵區」制度,將全國劃分為21個郵區,各郵區設置「郵政管理局」作為最高主管機關,郵區之下再設各級郵局。
1945年抗戰勝利後,郵政總局將全國重劃為27個郵區;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後,全國僅餘福建和台灣2個郵區,遷臺後的福建郵區存在時間很短大約在民國四十四年前後撤銷(與臺灣郵區合併)。由於台灣的郵政業務日漸龐大,郵政總局於1980年9月1日起將台灣郵區分割為台灣北區、台灣中區、台灣南區等3個郵區,各設置一個郵政管理局,直至郵政總局公司化為止。
歷史影響:
中華民國郵政總局在內憂外患頻傳的年代,肩負起當時國內外的通信儲匯業務,使國人在戰火紛飛時仍能保持通訊交流,實屬不易。
尤其大陸幅員遼闊,收寄信件不易,根據郵政總局的檔案記載,郵局為了送信,順道運送乘客,在民國二十五年曾兼營汽車運郵、載客,郵局還曾在民國二十九年撈過界,代理國庫,肩負金融調度,郵政總局甚至為了運送郵件,還曾插手航運事業。
中華郵政公司成立後,郵區制度與郵政管理局被廢止,改以總公司直接管理的「責任中心局」取代,以一縣、市、直轄市設一責任中心局為原則,並由各責任中心局管理轄區內各級郵局。責任中心局除負責執行總公司政策外,也是各自具有獨立性與完整性之業務經營團隊,以促使經營績效得以不斷成長。
而中華民國郵政總局於1914年3月1日加入萬國郵政聯盟,即便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華民國仍繼續在郵聯代表中國,直到1972年4月13日萬國郵政聯盟決議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唯一合法的中國代表爲止。正因如此,目前國際回郵券不可用於台灣。郵件寄往台灣將會通過第三國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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