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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政學堂
時間
1911年02月 ~ 1951
地點
福州
相關人物
劉崇佑、
林長民
、
湯化龍
、
陳儀
、鄭貞文、唐守謙
資料來源:百度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以劉崇佑、林長民為代表的福建法政學堂,領導積極投身於該時代的‘憲政實踐’,為中國近代的政體建設作出貢獻。
背景:
福建法政學堂創始人劉崇佑曾在清朝末年,積極參與‘國會請願運動’,並擔任了‘請願代表談話會’的主席,成為其中的骨幹分子。國會的請願運動旨在通過請願,立促清政府‘速開國會,實行憲政’;雖然請願活動促成了‘清政府同意將預備立憲期限縮短三年’,但‘總的說來是以失敗告終’,即便如此,它仍在一定程度上喚醒了民眾的政治意識,劉崇佑更‘以實際行動向民眾做了參政示範’。在此後的政治生涯裡,劉祟佑還積極地參與諸多的政治活動,同時還通過組織多個政黨為其立憲實踐尋找政治聚力,他參與發起與組建的政黨組織有憲友會、共和建設討論會、民主黨、進步黨、民憲黨、憲法研究會等。這些的政黨組織幾乎全為立憲政黨,由此可以想見,以劉崇佑為代表的諸多立憲黨人強烈的政治訴求。
另一創始人林長民也是一位熱衷於憲政的著名政治家。他早年擔任福建省諮議局的書記長,宣揚‘立憲’主張。民國元年,林長民任南京臨時政府內務部參事、法典委員,並被推為福建省代表,參與制訂《臨時約法》,此後與湯化龍等人組織建立‘共和建設討論會’,及與他人組織成立統一黨、民主黨、共和黨、進步黨、憲法研究會等,林長民還是當時憲法起草委員會的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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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11年2月,劉崇佑和林長民創辦了私立福建法政學堂,以致力於政法教育培植憲政人才為己任,校址位於福州烏石山西北一帶,原‘鰲峰書院’舊址。劉崇佑任董事長,該校是中國當時最大的三所私立法政學校之一。
1912年,改稱私立福建法政專門學校。
1913年,經民國政府教育部批准立案。
1914年7月,又經司法部認可。
1914年10月,教育部授予該校‘為國儲才’的匾額。
1916年,在教育部舉辦的全國專門以上學校成績博覽會上,福建法政學堂在全國公私立38所的法政學校中名列第五,在全國私立法政16校中名列第二。學校的成績,在全國公私立法政學校中名列第四,在全國私立法政學校中名列第一,並得到教育部頒發的獎狀。
由於辦學優良,隨後的海濱法政專門學校、尚賓法政專門學校、全閩法政專門學校都相繼歸併福建法政專門學校,甚而至於福建官立法政學校也併入了福建法政專門學校,從而使得福建法政專門學校成為當時宣傳憲政思想的重要基地,為福建民智的開啟和憲政思想的普及做出了貢獻。
1925年7月,私立福建法政專門學校改稱私立福建大學。
1927年,又恢復稱為私立福建法政專門學校。
1929年,國民政府教育部正式明令廢止專門學校,私立福建法政專門學校再次改辦私立福建學院。
1932年2月,福建學院正式獲准立案。
1936年8月,依據福建省政府實施整理本省教育方案,調整各大學相同科系,福建學院專辦法科,農科歸併私立福建協和大學。
抗日戰爭爆發後,為適應抗日救亡、提高全民族文化水準需要,解決福建省中等學校‘師荒’問題,時任省政府主席的陳儀和教育廳長的鄭貞文,派專員向教育部力陳創辦福建省中等學校師資培訓機構的迫切需要,最終徵得教育部同意,於1941年在福建戰時省會永安成立福建省立師範專科學校,唐守謙被任命為校長。
1951年夏季,私立福建學院奉令辦理結束,商科四系歸併當時由私立福建協和大學與私立華南女子文理學院合併成立的原福州大學,組成原福州大學財經學院,福建法政學堂正式走入歷史。
歷史影響:
劉崇佑與林長民兩位先生以自己豐富的政治實踐,積極耕植中國的立憲政體,雖然歷史證明以君主立憲為政體的‘立憲’之路並不適合於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需求,但在當時中國民主的荒蕪年代,兩位先生之於民主發展的貢獻,當可值得後人詠頌。
在近代中國這樣一個政局動盪、時事無常的時代,福建法政學堂作為一所私人設立、毫無憑藉的學校,其間遭遇了諸多的艱辛與困苦,但它卻能夠自始自終緊跟時代的脈搏,矢志不渝地堅持辦學,其精神尤其值得今人緬懷。
(資料來源,參考:互動百科、百度百科、維基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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