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長民出身官宦家庭,於1897年中秀才,並學習英語、日語,曾從事翻譯。1906年,林長民赴日留學,入早稻田大學政治經濟科,1909年畢業後回到福建,任省諮議局書記長、法政學堂教習,並曾參加國會請願運動,後又創辦私立法政學堂。
1911年,林長民的堂弟林覺民死於黃花崗之役,林長民遂投入革命派,在辛亥革命期間代表福建省參與各省都督府代表聯合會,並參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制訂。民國成立後,林長民加入張謇的統一黨,後又轉至共和黨、進步黨,並當選為眾議員、眾議院秘書長,曾參與《天壇憲草》的制訂。
1916年國會重開,林長民續任議員,並於1917年出任司法總長,後又任總統府外交委員兼事務主任、國際聯盟同志會理事等。1922年,民元國會再次恢復,林長民三度出任眾議員,但因反對曹錕賄選而轉赴上海,任私立福建大學校長。段琪瑞執政府建立後,林長民任國憲起草委員會委員,後又為奉軍將領郭松齡聘為秘書。1925年,郭松齡起兵反奉,林長民亦隨之參戰;但郭松齡在巨流河戰敗,林長民混在亂軍中撤退,12月24日,林長民於奉天新民縣蘇家屯附近遭遇亂兵襲擊,在混戰中中彈身亡。著有《鐵路統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