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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獨立運動
時間
1911年10月22日 ~ 1920年12月11日
地點
湖南
相關人物
熊希齡
、
趙恆惕
、
譚延闓
、
毛澤東
資料來源:騰訊網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湖南省獨立運動,是湖南的地方自治,主張湖南省政府應脫離北洋政府,宣布獨立自治。在中華民國初年,中國左派人士曾經推動這個運動。
受聯省自治理想推動,包括彭璜、毛澤東等人,皆主張建立湖南共和國,使湖南脫離中國北洋政府獨立,但是這個主張並沒有獲得足夠支持。中國共產黨內部資料顯示,其自主獨立的主張與理想具有一定的正面意義。
1920年12月11日,湖南省人民投票《湖南省自治憲法》並且獲得通過。但譚延闓的湘軍在與廣州護法軍政府孫中山的部隊交戰中,譚延闓戰敗,其部下趙恆惕接受中央政府賜予的職務「湘軍總司令」,湖南獨立運動失敗。
事件背景:
清朝末年,內憂外患,清政府對外割地賠款簽訂不平等條約,對內鎮壓太平軍、義和團等起義組織,導致民心渙散,人民思變。孫中山帶領同盟會以及其他組織在各地宣傳革命,革命的浪潮席捲整個清朝。
袁世凱則在北京篡權奪位策劃已久,清朝各省都督隨後紛紛宣布獨立,「聯省自治」的口號隨後傳遍大江南北,而提出口號的人是著名學者章太炎。
1911年10月22日,湖南省長沙起義,而後立即成立了湖南軍政府,焦達峰、陳作新擔任正、副都督。1911年10月28日,湘軍第1協王隆中部率領首批援鄂軍1700多人出師援鄂,他們在湖北省支持革命,反對清朝。1911年10月31日,湖南省發生兵變,焦達峰、陳作新被叛徒殺害,譚延闓擔任都督。
1911年12月2日,各個省份的代表參加代表會,正式通過《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組織大綱》,12月3日,定都南京。12月4日,各省代表召開了「共和聯合會大會」,黃興出任大元帥、黎元洪出任副元帥,大元帥黃興組織臨時政府;同時會議通過了「議和條款四條」,派遣伍廷芳為代表與袁世凱議和。1911年12月25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開「選舉臨時大總統會」,孫中山擔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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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18年,湖南督軍張敬堯在湖南燒殺搶掠,與民爭利,被人民痛罵為「張毒」。張敬堯控制言論自由,把毛澤東才發四期的《湘江評論》封殺了。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9月,毛澤東在湖南聯合教育界和新聞界發動「驅張運動」。12月2日,長沙的學生和工人焚燒日貨,引發張敬堯的不滿,他帶領軍隊強行鎮壓了遊行的人。毛澤東隨後奔赴北京和上海,在各大報刊刊登文章,策動驅張運動。1919年,毛澤東和好友彭瑛等研討湖南省自治運動的問題。
1920年,譚延闓擊敗張敬堯,出任湖南督軍。1920年3月,毛澤東和老師黎錦熙用信件詳談湖南省自治運動的問題。毛認為:「湘事糟透,皆由於人民之多數不能自覺,不能奮起主張,有話不說,有意不伸,南北武人乃得乘隙凌侮,據湖南為地盤,括民財歸己豪。……消極方面,莫如廢督裁兵;積極方面,莫如建設民治。……吾人主張,『湘人自決主義』,其意義並非部落主義,又非割據主義,乃以在湖南一塊地域之文明,湖南人應自負其創造之責任。……湘人自決主者,門羅主義也。湖南者湖南人之湖南,湖南人不干涉外省事,外省人亦切不可干涉湖南事。」
1920年7月,毛澤東在湖南省長沙發起「湖南獨立運動」。1920年7月22日,譚延闓向全國發表電告,宣布「湘人自治」、「還政於民」,實行「民治」。
熊希齡隨後表態支持,不久後,龍壽彝與毛澤東等人起草了一份省自治法草案,發表在《大公報》上《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憲法會議」制定「湖南憲法」以建設「新湖南」之建議》。這份文件得到了湖南各界的積極響應,商界、政界、新聞界等召開了「籌備自治運動之各界聯席會議」,會議上研討了憲法會議選舉和組織法。 著名學者梁啓超為譚延闓寫了《湖南省自治大綱》和《湖南自治根本法》,隨後,胡適、章太炎、張東蓀以及美國學者約翰·杜威等人宣布擁護聯省自治,並且提出建立聯邦國。湖南省不久召開了制憲會議,宣布《湖南省自治憲法》。
1920年9月3日,毛澤東在湖南長沙《大公報》發表文章《湖南建設問題的根本問題——湖南共和國》:「湖南人沒有別的法子,唯一的法子是湖南人自決自治,是湖南人在湖南地域建設一個『湖南共和國』。我曾著實想過,救湖南,救中國,圖與全世界解放的民族攜手,均非這樣不行。湖南人沒有把湖南自建為國的決心和勇氣,湖南終究是沒辦法。」
1920年11月25日,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孫中山計劃北伐,邀請譚延闓出兵協助,遭到譚延闓的拒絕,孫中山隨後派遣周震麟及其部屬討伐譚延闓。
12月11日,湖南省人民投票《湖南省自治憲法》並且獲得通過,但與孫中山的部隊交戰中,譚延闓戰敗,其部下趙恆惕接受中央政府賜予的職務「湘軍總司令」,湖南獨立運動失敗。
歷史影響:
湖南省獨立運動一定程度刺激了地方自治意識的普及和大眾化。根據湘人自訂的《湖南省憲法》,1922年,湖南實行了有史以來的第一次直選,選出縣議員2761名,雖然過程中貪污受賄、買賣選票者比比皆是,但民主、民權的形式,終究是樹立起來了;同年,又選舉了省長,選舉了政府七個司的司長,選舉了高等檢察廳的廳長,選舉了高等審判廳的廳長,選舉了審計院的院長,並通過這些選舉,組織了第一屆民選省政府。
再往後,依據這部憲法,湖南人裁掉了湖南大小軍閥們三分之一的部隊,這在那個各路軍閥肆無忌憚大肆擴軍的時代,實在算得上是個奇跡;湖南教育界人士還依據這部憲法,在形式上實現了教育經費的獨立,雖然實際上仍難免被軍閥們挪用,但湖南教育事業的狀況,較之其他各省卻實有天壤之別;湖南的法律界人士也依據這部憲法,始終鍥而不捨地推動著湖南的司法獨立;儘管省議會的出爐過程有許多問題,但統計數據顯示,自1922年下半年至1926年上半年,湖南省議會共通過禁止軍隊非法掠奪案73件,減免苛捐雜稅及田賦案68件,彈劾、查辦官吏案73件,限令政府取消借款或停止發行公債案12件,這些成績都和湖南省獨立運動有一定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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