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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通貨膨脹
時間
1938 ~ 1950
地點
中國
相關人物
宋子文
、
蔣中正
、
俞鴻鈞
、
張嘉璈
、
王雲五
、
蔣經國
資料來源:財政部史料陳列室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1938年至1950年中國的通貨膨脹指的是自中國抗日戰爭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早期的十餘年的時間裡,出現的物價飛漲的情況。
當時,八年抗戰消耗給中國帶來惡性通貨膨脹,在勝利初期,似乎一時平穩下來,但隨著國內局勢日益嚴峻,國共內戰再起,通貨膨脹不久之後再燃。
1947年2月10日,中央銀行停止對金號配售黃金,僅配與銀樓180條;各地金鈔價格狂漲,市場混亂。7月21日,行政院會議通過經濟改革方案,11月,國民政府下令國家金融機構全部貨款,暫行停止,以遏制發行膨脹之危機。
1948年6月,各地物價狂漲;6月9日,黑市美金每元漲至160萬元,黃金每兩漲達8000萬元。8月19日,國府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發行金圓券,同時停止發行法幣。但通貨膨脹仍未戢止,民眾頗為生活所苦。871612月23日,行政院命令中央銀行即日停止申請存款兌現,以平息經濟改革所導致之金融市場混亂。
1949年,國府將國庫大部分資金450萬兩黃金(存於上海中國銀行)、3.84億美元外匯儲備轉至台灣,後來為台灣提供重要資金來源。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但是通貨膨脹並未因此停止。在1949年11月到1950年2月期間,物價上漲了一倍半以上。直到1950年3月才遏止住。
事件背景:
自1935年國民政府推動幣制改革,使用法幣以來,中國經濟就開始出現了通貨膨脹的現象,但當時尚不嚴重。
1937年7月,中日開戰。通貨膨脹勢頭漸起。根據楊格《中國的戰時財政與通貨膨脹,1937年-1945年》的數字,1938年中國的零售價格上漲率為49%;1939年為83%;1940年為124%;1941年為173%;1942年為235%;1943年為245%;1944年為231%;1945年1-8月為251%。據張嘉璈著作,單月通貨膨脹的高點是1945年6月,達到302%。
中日開戰以後,政府支出暴增。而由於過去主要的財源東南沿海地區淪陷,收入卻相反的呈現大量銳減的狀況。國民政府因此向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和交通銀行借款。四家銀行因此大印鈔票,以滿足政府的需要,通貨膨脹因此而起。
1937年7月,四家政府銀行發行紙幣總額為1455百萬元,平均價格指數為1.04,按戰前紙幣折合的發行值為1390百萬元。到1945年12月,四家政府銀行發行紙幣總額為1031932百萬元,平均價格指數為2491,折合戰前發行紙幣僅415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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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在1938年和1939年,糧食豐收,農產品與民生物資價格尚能保持平穩。但1940年起,糧食欠收,投機商因此大量囤積。加上日本的封鎖政策,食品價格因此暴漲。價格的暴漲促使勞工要求提高工資,引發消費者開支上漲,最後出現了螺旋式通貨膨脹。
物價的上漲中,受影響最大的是公務員階層與教育人員,這也是國民政府民心漸失的原因。根據汪蔭元《四川戰時物價與各級人民之購買力》的記載,若以1937年的購買力指數為100的話,教授階層的購買力指數到1945年僅剩12。
八年抗戰消耗給中國帶來惡性通貨膨脹,在勝利初期,似乎一時平穩下來,但不久之後再燃。
1947年1月1日,國民政府公布《特種過分利得稅法》,稅率由10%至30%,同時廢止《非常時期過分利得稅法》。1月31日,立法院通過(民國)三十六年度總預算;主計處處長徐堪在立法院說:「本年度預算最主要為軍費,如整軍不成,現列之數恐難維持。」
2月,物價委員會統計,本年2月份生活指數(以民國二十六年上半年之物價為基數)平均指數為1.155萬倍。3月16日,經濟部成立中央標準局,原全國度量衡局撤銷。4月7日,政府核准施行行政院所呈《國營生產事業配售民營辦法》。5月27日,海關總稅務司發表本年第一季度進出口數字:進口貨物總值為7975.64231億元,出口貨物總值為2753.42915億元,共計入超5222.21316億元。
2月10日,中央銀行停止對金號配售黃金,僅配與銀樓180條;各地金鈔價格狂漲,市場混亂。2月11日,各地物價繼續上漲;各地金價均高出上海,各地紛紛向上海搶購黃金。2月12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開會,蔣中正主持討論金市狂潮及物價飛漲之經濟混亂狀況,決議設立經濟政策委員會研究具體對策。2月15日,中央銀行公告停止拋售黃金,自1946年3月8日至今,該行共拋售黃金350萬兩,耗費外滙3.54億美元;截至抗戰勝利為止,該行原儲備黃金600萬兩,美元8至9億元。2月16日,監察院4名委員抵達上海調查黃金風潮案。
2月17日,財政部分電各海關,切實嚴防黃金走私出口;中央銀行業務局出納科收兌黃金價格為每10兩480萬元,其業務局外滙科收兌美鈔價格為一元兌1.164萬元。南京、漢口、杭州、昆明、蚌埠等各地金號、銀樓及兌莊均告停業。
2月19日,財政次長徐柏園召見海關總稅務司李度、副總稅務司丁貴堂等,研討防止走私問題,決定加強稽查,如發現走私黃金、美鈔,即予沒收。2月24日,蔣手令在上海總濟監察團,限月底前查明金潮真相報核。
3月4日,監察院派往上海調查「金潮案」之監委何漢文等4人,發表調查報告書,指出宋子文、貝祖貽、中央銀行業務局局長林鳳苞、副局長楊安仁應對黃金政策決定及業務之實施,負有重大責任,且與承辦中央銀行配售黃金之金號、銀樓兩業公會理事長詹蓮生互相勾結圖利,致造成金價波動,「演成今日經濟危機,使投機者獲利,而國家人民皆蒙其害」。3月13日,蔣召見中央銀行總裁張嘉璈,商嚴懲涉嫌操縱黃金圖利商人及中央銀行人員;監察院以黃金案違法瀆職為由,正式對中央銀行原副總裁貝祖貽出彈劾。3月23日,中國國民黨六屆三中全會舉行第九次大會,中央執行委員黃宇人等100人,提出臨時動議,請懲治「金潮案」負責人宋子文、貝祖貽;大會討論通過《懲治金潮案負責大員,並徹查官辦商行帳目,沒收貪官污吏財產案》。
4月28日,國民政府公布《黃金外幣買賣處罰條例》,凡八條。5月15日,自政府禁止金、鈔交易以來,游資大量湧入證券市場,股票波動日烈,天津市永明證券行以虧空3億餘元而告倒閉。
8月17日,財政部公布外滙管理及進出口貿易新辦法(8月15日國務會議通過),官價(美金每元合法幣1.2萬元)仍舊,市價逐日掛牌;日用必需品均由市價結滙;對外貿易採輸入許可制,設置輸出入管理委員會及外滙平衡基金委員會。
同年7月21日,行政院會議通過經濟改革方案,方案提出:一、金融改革,設立縣銀行,樹立地方經濟自治基礎;二、增加生產,穩定物價;三、整理財政、穩定幣值;同時應注意合理解決軍、公、教人員待遇,國營、民營事業地位同等,發動擴大之經濟建設活動。7月27日,行政院召開全國糧政會議,各省主席、參議會議長、田糧長等出席;蔣到會聲稱,現剿共時期,應足兵足食,軍糧至為重要,希望大家努力,完成剿匪戡亂及實施憲政工作。7月31日,全國糧政會議閉幕,決定三十六年度徵借總額為3,500萬擔,內四川最多,為450萬擔;通過《三十六年度田賦徵實暨徵借糧食實施辦法》。
8月24日,財政部創設新稅種,名為「行商一時所得稅」,首由獲利較多、交易普遍之營業著手徵收。8月28日,全國經濟委員會決定徵收「建國特捐」方案,課徵對象為中華民國公民個人,徵課之客體為:一、土地房屋;二、現存款、外滙、公債、股票;三、黃金外幣;四、國人在外國之動產不動產;五、獨資式合夥營業之財產淨值;六、汽車輪船;七、機器貨物等;起徵點為50億元,先於全國各大都市施行。
7月3日,全國經濟委員會決定收回台灣、東北和新疆流通券,以確立法幣統一地位。7月29日,蔣中正再次召見張嘉璈,研究維持幣信方案。
8月30日,行政院決議,美金庫券按指定銀行掛牌市價照常出售;台灣銀行宣布自9月1日起台幣對法幣滙率奉令改為1:72。
11月,蔣下令國家金融機構全部貨款,暫行停止,以遏制發行膨脹之危機。12月2日,行政院政務會議決議在上海、天津、漢口、廣州分設金融管理局,直屬財政部管轄。
1948年6月,各地物價狂漲;6月9日,黑市美金每元漲至160萬元,黃金每兩漲達8000萬元。同時,電氣、自來水、電力、電話等公用事業也開始漲價,漲幅達27%至35%;6月15日,電車、汽車、輪渡等交通事業也開始漲價。6月26日,監察院以價狂漲,催請行政院答覆6月16日提出之糾正案;江蘇無錫、鎮江飢民搶米。6月27日,南京禁售銀幣。7月29日,蔣在莫干山召開會議研究發行金圓券事,謂王雲五所擬金圓券方案,設計挽救財政,收集金銀、外幣,管制物價,都是必要措施。8月竟至法幣1千2百萬元兌美元1元,食米一斗2千萬元,香菸一盒20萬元。8月13日,各地物價連日猛漲,黃金每兩超出6億元,銀圓每元近800萬元。
8月19日,蔣頒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發行金圓券,同時停止發行法幣;並在各地設置經濟管制督導員。蔣發表談話,呼籲同胞奉行法令,擁護新幣制,以福國利民。[5]:56國府實施以每元金圓券兌換法幣制改革,並連續採取各項平抑物價措施。金圓券一元折合法幣300萬元,但通貨膨脹仍未戢止,民眾頗為生活所苦。各地掀起「反內戰」學生運動,其至有搶奪糧食等事件,造成社會不安。8月21日,蔣中正特派俞鴻鈞為上海區經濟管制督導員,蔣經國協助督導。8月26日,上海區經濟管制協助督導蔣經國召集上海軍警及金融機關負責人會議,決定統一全市檢查機構,由蔣經國統一指揮、執行;對違反財經緊急措施者,予以嚴厲懲處。10月31日,國府推行「限價政策」徹底失敗。11月2日,蔣經國發表《告上海市民書》,承認在70天工作中,不僅沒有完成預定計劃和任務,反而給上海市民帶來痛苦。表示向政府自請處分,並向上海市民表示歉意。12月23日,行政院命令中央銀行即日停止申請存款兌現,以平息經濟改革所導致之金融市場混亂;上海3萬市民擠兌黃金,造成慘劇,踩死9人,傷45人。12月30日,立法院通過外匯管制條例。幣制改革失敗。
歷史影響:
1949年,蔣中正以「預支軍費草約」為理由,將國庫大部分資金450萬兩黃金(存於上海中國銀行)、3.84億美元外匯儲備轉至台灣,後來為台灣提供重要資金來源。
不過,1949年國民政府撤退抵台時,將近200萬人隨之遷移台灣,爆增的人口為台灣社會帶來巨大壓力。中華民國財政困頓,缺乏足夠資本進行重建。因此,雖然臺灣社會在政治上相對穩定,但經濟上卻面臨困局。
為了重建台灣經濟,政府在1949年起進行金融幣制改革,5月切斷和大陸貨幣的匯率聯繫,6月發行新臺幣,陸續推動土地改革,例如: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等政策,使資本逐漸集中。1950年代韓戰爆發後,美國決心防堵共產勢力擴張,因此對台灣展開大規模援助。自1950年至1965年,共經濟援助台灣14.8億美元,為台灣經濟發展提供莫大助力。1950年12月20日,台灣省政府與美國經濟合作總署台灣分署簽訂「肥料供應合約」。此外,美國還介入中華民國內政,以改善中華民國治臺經濟政策。從此,台灣經濟穩定下來,通貨膨脹受到控制,民眾的基本生活所須也得以維持。
另外,大陸方面,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但是通貨膨脹並未因此停止。在1949年11月到1950年2月期間,物價上漲了一倍半以上。直到1950年3月才遏止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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