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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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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活運動
時間
1934年02月19日 ~ 1949年02月
地點
南昌、南京、漢口、重慶以至全國
相關人物
蔣中正熊式輝宋美齡、鄧文儀、錢大昀
新生活運動
資料來源:中央社
簡介:

是1934年至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推出公民教育運動,橫跨八年抗戰,提倡紀律、品德、秩序、整潔等,一再教導人們禮義廉恥,不要隨地吐痰、隨地丟垃圾,養成整潔習慣等。直到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內戰失利而暫停辦理。

1934年2月19日,蔣中正在南昌發表演講,宣布推行「新生活運動」,以禮、義、廉、恥為基本精神,以軍事化、生產化、藝術化為中心目標,從國民基本日常生活做起,務求達致一個全面社會風氣革新,養成國民生活之整齊、清潔、簡單、樸素、迅速、確實之習性,以求共同一致之守秩序,重組織,盡責任,尚紀律,隨時能為國家與民族同仇敵愾,捐軀犧牲,盡忠報國。

背景:

「新生活運動」這個名詞,最早見於1934年2月17日,蔣介石在南昌於調查設計會所作的演說《新生活運動發凡》。他提出「新生活」是「先求全國國民於食衣住行四項實際的基本生活能澈底改進之一種社會教育的運動」,是使國民革命得以成功,中華民族得以復興的手段。

蔣介石對於以「禮義廉恥」作為新生活運動的中心思想,早已有跡可尋。1932年4月,蔣介石對中央政治學校學生所作的演說《人格與革命》中即提出,除了「親愛精誠」四字以外,尚要加上「禮義廉恥」,方能「挽救墮落的民德和人心」、「改造革命的環境」、「確定我們革命的基礎」。又發表《復興民族之根本要務——教養衛之要義》,說明「禮義廉恥」的重要,謂唯有教育和禮義廉恥「纔是復興的唯一工具」。他強調這是和孫中山思想一脈相承。孫中山在《三民主義》裏提出恢復中國民族地位的方法之一,乃係恢復固有的道德。他認為中國人在接受新文化的同時,萬不能將舊文化中的精華——例如固有的「忠孝仁愛信義和平」(即後來蔣介石口中之「八德」)等舊道德視為糟粕一併放棄,必須予以保存且發揚光大,方能使民族地位得以恢復,因為這些正是中國比外國優越之處。由是,中國國民黨奉為圭臬的《三民主義》是新生活運動的合法性來源與理論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