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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關條約
時間
1895年04月17日
地點
日本馬關
相關人物
李鴻章、
李經方
、伊藤博文、陸奧宗光
資料來源:搜狗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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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簡介: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 《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中方全權代表為李鴻章、李經方,日方全權代表為伊藤博文、陸奧宗光。根據條約規定,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通商口岸,中國割讓台灣島及其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與遼東半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允許外國人在華投資開礦辦廠。由於台灣人民的英勇抵抗,日軍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才佔領了台灣。 《馬關條約》使日本獲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國民族危機空前嚴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進一步刺激了列強對華的資本輸出。
事件背景:
日本明治維新後,向外“開疆拓土”,陸上西進的目標是朝鮮和中國大陸。 1876年日本強迫朝鮮簽訂第一個不平等條約《江華條約》,由此日本侵略勢力進入朝鮮。清朝與朝鮮有宗藩關係,日本極力破壞這種關係,在朝鮮造成與中國的尖銳矛盾和多次沖突。 1885年3月中日簽訂《天津會議專條》,確立了兩國在朝鮮的對等地位。此後日本即有計劃地大力開展了針對中國的擴軍備戰活動。
1894年春,朝鮮爆發東學黨農民起義,朝鮮政府請求中國出兵幫助鎮壓。日本政府表示對中國出兵“決無他意”。但當清軍入朝時,日本以保護使館和僑民等為名大軍入朝,於7月25日突襲中國北洋艦隊,挑起中日甲午戰爭。戰爭打響後,兩國海軍進行了黃海大戰。陸上戰鬥軍從朝鮮打到奉天(今遼寧)。 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初又侵占山東威海。清政府無心抗戰,一再求和,最後派直隸總督李鴻章為頭等全權大臣前往日本馬關,與日本全權代表、總理大臣伊藤博文和外務大臣陸奧宗光議和。
3月20日雙方在春帆樓會見。李鴻章要求議和之前先行停戰,日方提出包括佔領天津等地在內的4項苛刻條件,迫使李鴻章撤回了停戰要求。 24日會議後,李鴻章回使館途中突然被日本浪人刺傷。日本擔心造成第三國干涉的藉口,自動宣布承諾休戰,30日雙方簽訂休戰條約,休戰期21天,休戰範圍限於奉天、直隸、山東各地。此時日軍已佔領澎湖,造成威脅台灣之勢,停戰把這個地區除外,保持了日本在這裡的軍事壓力。 4月1日,日方提出十分苛刻的議和條款。李鴻章乞求降低條件。 10日,日方提出最後修正案,要中方明確表示是否接受,不許再討論。在日本威逼下,清政府只得接受。 4月17日,李鴻章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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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895年3月24日,李鴻章在日本商討馬關條約簽定問題時,被刺客小山豐太郎開鎗擊中左面,血染官服,當場昏倒。一時間,現場大亂,行人四處逃竄,行刺者趁亂躲入人群溜之大吉,躲入路旁的一個店鋪里。隨行的醫生馬上替李鴻章進行急救,幸子彈未擊中要害,李鴻章複原迅速,簽下《馬關條約》後,李鴻章感慨道:“日本將成爲終世之患!”李鴻章赴日談判時,日方對光緒和李鴻章之間的聯繫了如指掌,對光緒給李鴻章的賠款2億兩白銀的底線也十分清楚,於是在談判中寸步不讓,最終穫取了最大利益。
傳說李鴻章曾言“台灣鳥不語,花不香,男無情,女無義,割讓出去並不可惜”,或曰“台灣,鳥不語,花不香,男無情,女無義,瘴癘之地,割之可也”。然而也有相關研究及評論者指出,根據目前所有可見史料檔案,未能發現李鴻章發表這段評語的紀錄。相反,李鴻章在與當時日本首相伊藤博文進行馬關條約的談判時曾聲明“台灣已立一行省,不能送給他國”、“擬請所讓之地,如果勒令中國照辦,兩國子子孫孫永成仇敵,傳至無窮矣”等等。
歷史影響:
對中國
割地賠款,主權淪喪,便利列強對華大規模輸出資本,掀起瓜分狂潮,標誌著列強侵華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大大加深了中國的半殖民地化。中國國際地位急劇下降。
中國人民挽救民族危亡的運動高漲,資產階級掀起了維新變法運動和民主革命運動,中國人民自發反抗侵略的鬥爭高漲,如義和團運動。
對日本
得到巨額賠款和台灣等戰略要地,不僅促進了本國資本主義的進一步發展,而且便利了日本對遠東地區的進一步侵略。
對遠東局勢
加劇了帝國主義列強在遠東的爭奪,三國干涉還遼事件明顯地反映了列強在侵華問題上既相互勾結又相互爭鬥。
第一、《南京條約》規定割香港島給英國,而《馬關條約》割遼東半島、台灣、澎湖列島給日本,而遼東半島是北洋門戶,與山東半島相合環抱渤海,南端是旅順軍港,割讓遼東半島直接威脅了京津地區的安全。台灣省是中國沿海第一大島,包括本島、澎湖列島及其他大小島嶼七十多個,與福建省隔台灣海峽遙遙相對,具有極重要的戰略地位和經濟價值。日本佔領台灣,不僅是掠奪了資源的寶庫,而且又是侵略我國東南沿海各省的基地。
第二、《馬關條約》的賠款數額更大,兩億兩白銀,而《南京條約》賠款是2100萬元,巨額賠款嚴重破壞了中國財政,大大加重了中國人民的負擔。清政府當時的財政收入,一年不足九千萬兩。為了償付賠款,除了加緊搜括人民外,只得大借附有苛刻條件的“洋債”。這筆巨額賠款,相當於日本全年收入的三倍多,其85%被日本政府充作軍費,日本迅速發展成軍事帝國主義,成為侵略中國的主要敵人之一。
第三、《南京條約》開放的五處通商口岸都在東南沿海地區,而《馬關條約》開放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便利了日本及其他帝國主義國家掠奪中國最富庶的長江流域特別是江浙兩省的財富。第四、條約規定日本可在通商口岸開設工廠,便利了帝國主義對中國的資本輸出。從此,帝國列強取得了在中國直接投資開辦工廠的權利,剝削廉價勞力和掠奪原材料,嚴重阻撓了中國初步形成的民族工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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