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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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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二局
時間
1935 ~ 1949
地點
全中國
相關人物
孫文宋子文蔣中正孔祥熙馮耿光袁世凱張嘉璈、李銘、宋漢章、胡筆江、唐壽民、葉琢堂
四行二局
資料來源:華人百科
簡介:

「四行二局」是國民黨政府實行金融壟斷的重要工具,是國家金融體系的核心。

背景:

1912年,民國肇建之後,當時的中國大陸銀行體系,主要有五類機構。第一類是前清時期所設立的銀行,規模較大者為1904年設立的戶部銀行及1908年設立的交通銀行,戶部銀行後經國民政府改組為中國銀行,並與交通銀行同獲政府注資後成為公營銀行。第二類是國民政府出資設立的公營銀行,包括:中央銀行(1928年)、郵政儲金匯業局(1930年)、中國農民銀行(1933年)及中央信託局(1935年)。第三類是由民間發起設立的銀行,其中規模較大者有:上海商業儲蓄銀行、浙江興業銀行、浙江實業銀行(三者合稱「南三行」)、鹽業銀行、金城銀行、大陸銀行、中南銀行(四者合稱「北四行」)。第四類是外商銀行,包括花旗銀行、匯豐銀行、東方匯理銀行、麥加利銀行(渣打銀行前身)以及德、俄、日等國的銀行業者均已在中國大陸設立營業據點。最後一類是民族資本家興辦的私營銀行及錢莊、票號,其中約三分之一集中在上海,但多半規模不大且投機性強,據非正式統計,1914年全大陸仍有4600餘處,這類機構終究難與現代銀行競爭,隨著銀行業的發展,業務快速萎縮。

國民政府成立初期,因財政部長宋子文身兼中央銀行行長雙重身份,財政部逐步奠定中央銀行作為國家銀行的地位。

北伐成功、全國統一之後,政府立法將中央銀行定位為國家銀行、中國銀行為國際匯兌銀行、交通銀行為發展全國實業銀行,中國農民銀行則負責供給農民資金,復興農村經濟,促進農業生產的改良進步。

中央、中國、交通、中國農民四家銀行,經政府特許,可以發行紙幣,被通稱為「中、中、交、農」四大國家銀行。除此之外,財政部並且積極促成中國建設銀公司的成立,由國家銀行出資,促進國內外共同發展實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