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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君子事件
時間
1936年11月23日 ~ 1937年07月30日
地點
上海
相關人物
沈鈞儒
、
鄒韜奮
、
李公樸
、
章乃器
、
王造時
、
史良
、
沙千里
、
馬相伯
、
宋慶齡
、
何香凝
、
陶行知
、若杉、
俞鴻鈞
、
李達
、許春裳、
張學良
、
楊虎城
、
羅素
、杜威、羅曼•羅蘭、愛因斯坦、吳凱聲、王思默、
張耀曾
、
杜月笙
、錢新之、
吳鐵城
、胡愈之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背景
過程
期刊
專書
照片
其它
簡介:
救國會七君子,指被國民黨當局逮捕的救國聯合會領導人沈鈞儒,鄒韜奮,李公樸,章乃器,王造時,史良和沙千里。
背景:
1936年5月,沈鈞儒、鄒韜奮等著名人士在上海成立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由全國50多個來自全中國的團體代表出席,會中發表宣言,要求停止內戰,釋放政治犯,建立統一的抗日政權等。當時選舉了馬相伯、宋慶齡、何香凝、沈鈞儒、鄒韜奮、章乃器、史良、王造時、李公樸、沙千里、陶行知等人擔任執行委員。
7月15日,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陶行知聯名發表《團結禦侮的基本條件與最低要求》呼應國共雙方停止內戰、組成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主張,要求國民黨停止“剿共”。
11月12日,救國會舉行了孫文的紀念活動,擔任主席團成員的史良要求國民政府停止內戰、聯俄容共、扶助農工。救國會多次要求抗日、同情中共的舉動惹惱了當時急於清共的國民政府,也得罪了上海的侵華日軍。當時,日本駐滬總領事若杉即命令領事約見上海市政府秘書長俞鴻鈞,要求逮捕救國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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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過程:
1936年11月23日,國民黨以“危害民國”的罪名,逮捕了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史良、李公樸、王造時、沙千里等7位救國會領導人,移送位於蘇州的江蘇省高等法院羈押。
11月24日,國民黨上海市政府發出佈告,宣佈他們的‘罪行’:“李公僕等自從非法組織所謂‘上海各界救國會’後,託名救國,肆意造謠,其用意無非欲削弱人民對於政府之信仰,近且勾結‘赤匪’妄倡人民陣線,煽動階級鬥爭,更主張推翻國民政府,改組國防政府,種種謬說均可複按。”
因為被捕的沈鈞儒等七人都是文化界知名人士,當時公認的社會賢達,所以許多報紙把他們稱為「七君子」,把他們的案件稱為“愛國無罪”案。
「七君子」被捕的消息傳出,國內外各方面人士強烈抗議和譴責。北平文化教育界進步人士李達、許春裳等107人;天津文化界、暹羅(今泰國)華僑文化界200餘人;新加坡全體華僑紛紛致電國民黨政府,要求立即釋放他們。宋慶齡﹑何香凝﹑張學良﹑楊虎城和國際友人羅素﹑杜威﹑著名作家羅曼•羅蘭、著名科學家愛因斯坦等世界名人紛紛要求無條件釋放沈鈞儒等人。北平各大、中學校的學生特地罷課兩天,派出5名代表赴南京請願。
中國共產黨和社會各界人士在全國掀起了聲勢浩大的營救運動;吳凱聲律師向時任江蘇高等法院院長的同學王思默請求善待7人;律師張耀曾深信該案懸於政治而不懸於法律,因此在辯護之餘一直通過杜月笙、錢新之、吳鐵城等人在國民黨高層中遊說,尋求轉圜;杜月笙、錢新之不僅為「七君子」向國民黨高層求情,他們也受國民黨高層之託,向「七君子」遊說具結悔罪。
1936年12月12日,北平學生舉行大示威,高呼“爭取愛國自由、釋放愛國領袖”等口號。按照國民黨政府法律規定,偵訊時間以兩個月為限,必要時可以延長兩個月;沈鈞儒等七人一身正氣,光明磊落,國民黨辦案人員偵無可偵,訊無可訊,只得延長羈押兩個月。
1937年4月3日,也就是法定偵查期滿的最後一天的晚上八點鐘,檢查官才炮製出了“起訴書”,國民政府正式起訴「七君子」,並另外通緝在美國講學的陶行知等7人。這個“起訴書”洋洋數千言,東拼西湊地捏造了“十大罪狀”;鄒韜奮憤怒指出:“故意羅織,入人以罪。”
6月11日和25日,在江蘇省高等法院兩次開庭審訊「七君子」,沈鈞儒等人堅持抗日救國立場,在獄中和法庭上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他們的律師都是來自上海的著名律師,全都是自願前來進行義務辯護的,因此每人都有三名律師,總共21人,組成一個律師團。他們不僅要為‘被告’個人進行辯護,更重要的是,為保障‘愛國無罪’而鬥爭,為全國人民爭取愛國的自由。
6月25日,宋慶齡、何香凝、胡愈之等16人發起‘救國入獄’運動,宋慶齡甚至到蘇州監獄要求與「七君子」一起坐牢。
1937年7月7日,盧溝橋事變發生後,國民政府正式對日開戰,無暇再應付宋慶齡等人的抗爭壓力。
1937年7月9日,著名出版人鄒韜奮在蘇州高等法院看守所內書寫“團結禦侮” 條幅,此時距他們被捕已有七個半月,這張珍貴的書法作品記錄了抗戰歷程中這段重要的歷史經過。
7月30日,「七君子」獲准‘具保釋放’,7月31日被保釋出獄;「七君子」獲釋後,沈鈞儒、史良均加入了國民政府主導的國民參政會。
1939 年2月,國民政府最後撤銷了該案起訴書。
歷史影響:
當「救國會七君子」因「危害民國」罪被捕之時,上海、吳縣兩地律師公會竟為之組成了20餘人的辯護律師團,構成了民國法制史上的一段傳奇。
領導救國會運動而被捕的「七君子」中就有四人是律師,其中史良等人發起成立了上海婦女界救國聯合會,王造時等發起成立了上海各大學教授救國會,沙千里等發起成立了上海職業界救國會;在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中,沈鈞儒、王造時、沙千里、史良均被選為常務委員。此外,在民國的女權運動、冤獄賠償運動、施行憲政運動等社會運動中也均可見到律師群體的身影。
通過這些案件,律師們宣揚了言論自由的邊界、政府與國家的區別、保障人權的意義,以及程式正義的價值。
曾有學者認為「七君子」的被捕,“不僅表明了社會組織和社會力量的枯萎和弱化,而且也顯示出國家與社會的良性互動已不復存在,各種社會力量渴望政治參與的期待已經落空”,但從沈鈞儒、史良等人在國民參政會中的任職來看,當時社會力量並未枯萎,國家與社會的互動亦未停止,只是互動的方式有所改變而已。
(資料來源,參考:維基百科、互動百科、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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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雜誌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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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造時的悲劇-從「君子」到「右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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