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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化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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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和會
時間
1919年01月18日 ~ 1919年06月28日
地點
巴黎
相關人物
顧維鈞陸徵祥、威爾遜、勞合喬治、克里蒙梭
巴黎和會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簡介:

巴黎和會,召開時間為1919年1月18日至6月28日,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戰勝的協約國陣營為解決戰爭所造成的問題,以及奠定戰後和平,在巴黎凡爾賽宮所舉行的和平會議。會議共二十七國參加,戰敗國和中立國均未獲邀參加,蘇聯因中途退出戰事,也未獲邀請。巴黎和會雖然標榜通過媾和建立世界永久和平,但實際上整個會議由英國首相勞合喬治、法國總理克里蒙梭、美國總統威爾遜三巨頭主導,目的在重新瓜分世界勢力。

和會上簽訂了處置戰敗國德國的《凡爾賽和約》,並與其他戰敗國簽訂一系列和約,它們一起構成了凡爾賽體系,確立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由美國、英國、法國等主要戰勝國主導的國際政治格局。和會還通過成立國際聯盟,作為國際和平的仲裁機構,但因缺乏武力,因此成效不彰。

中國亦派代表參加,目的在爭取索回德國強佔的山東半島主權,但英、法等列強私下早有協議,將山東主權讓與日本,此舉在中國境內引爆五四運動。

背景: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總統威爾遜即授命其助理組成專門機構,研究戰後和會問題。英國外交部也組織一批專家探討一旦戰爭結束後英國對和會的對策。1918年1月8日,美國總統威爾孫以國情諮文的方式,向美國國會提出十四點和平原則,之後便派遣助理到達巴黎,與英、法、義等國政要就召開戰後會議問題進行討論。

1919年1月13至17日,英、法、美、日、義五國舉行巴黎和會準備會議,背著多數國家制定和會的議事規則,規定英、法、美、日、義五國為有「普遍利益的交戰國」,可參加和會的一切會議。比利時、中國、塞爾維亞等國為有「個別利益的交戰國」,只能出席與其本國有關的會議。玻利維亞等與德國斷交的國家,只在五大國認為有必要時,才得以用口頭或書面陳述意見。議事規則還限定各國出席會議的全權代表的名額,五大國各5名,比利時、塞爾維亞、巴西各3名,中國、波蘭等國各2名,共計70名。